沙河水质净化厂及3#调蓄池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零星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2105-440305-04-01-623817008)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沙河水质净化厂及3#调蓄池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2105-440305-04-01-623817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沙河水质净化厂及3#调蓄池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零星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2105-440305-04-01-623817008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25 09:00:00 至 2026-01-15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1-05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1-09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 |
| 经办人 | 赵工 | |
| 办公电话 | 19121048090 | |
| 电子邮箱 | hhm8858@126.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宏华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经办人 | 张丽微、黄邓智 | |
| 办公电话 | 13392860670 | |
| 手机号码 | 13392860670 | |
| 电子邮箱 | hhm8858@126.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563.128738万元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15 18:00 | |
| 投标保证金 | 8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智能照明控制箱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且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须具备安装资质: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可采取以下方式投标(三选一):(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负责供货,另一家负责安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智能照明控制箱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成员单位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2)与具有上述资质条件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a.被委托单位的资质证书、b.投标人与被委托安装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3)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资质条件和项目安装负责人资质要求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需为本项目智能照明控制箱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
| 业绩要求 | / | |
| 其他 | /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EF%BC%89%3C/p%3E%3Cp%3E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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