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庄里试验区中山村、侯山村地质灾害拆迁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20楼20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6-GK1023
项目名称:庄里试验区中山村、侯山村地质灾害拆迁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03,962.5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庄里试验区中山村、侯山村地质灾害拆迁清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303,962.5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03,962.5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庄里试验区中山村、侯山村地质灾害拆迁清运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3,962.5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庄里试验区中山村、侯山村地质灾害拆迁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庄里试验区中山村、侯山村地质灾害拆迁清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链接])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信用查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9)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10)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1)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20楼20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1月1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陕西荣军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陕西荣军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913-8617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20楼2007室
联系方式:029-88213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
电话:029-88213375
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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