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Y-2025070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8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
枢纽经济发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项目东起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尉氏县交界,与S224交叉顺接
S225(尉氏段),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途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自东向西依
次与新S224(规划)、疏港东路(规划)、雁鸣大道(规划)、规划路(规划)、联港大道(规划)、
老S224(规划)交叉,终点位于规划S225南海大道与规划青州大道互通起点,路线全长
4.968km。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60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梁134.96米/2座,涵洞2道,盖板保护通道1道,设置平面
交叉6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X
上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
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
“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zhkgggzy.cn:18082/)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zhkgggzy.cn:18082/)
七、其他
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5南海大道(安罗高速至青州大道段)新建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3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河南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东起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尉氏县交界,与S224交叉顺接S225(尉氏段),
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途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自东向西依次与新S224(规
划)、疏港东路(规划)、雁鸣大道(规划)、规划路(规划)、联港大道(规划)、老S224(规划)
交叉,终点位于规划S225南海大道与规划青州大道互通起点,路线全长4.968km。全线采
用双向八车道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60米,沥青混凝土
路面。新建桥梁134.96米/2座,涵洞2道,盖板保护通道1道,设置平面交叉6处。
(2)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排水工程、
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2招标编号:HKG-JY-202507005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东起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尉氏县交界,与S224交叉顺接S225(尉
氏段),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途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自东向西依次与新
S224(规划)、疏港东路(规划)、雁鸣大道(规划)、规划路(规划)、联港大道(规划)、老
S224(规划)交叉,终点位于规划S225南海大道与规划青州大道互通起点,路线全长4.968km。2.4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
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查询网页截图并
注明查询路径。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
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企业成立后各年度,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
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
少独立完成1条以上(含1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及以上公路(含路面、路基)
的新建(或改扩建)监理业绩。
注:提供业绩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3.4信誉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星管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股东(或
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4.2投标人信用等级应为最新发布年份(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的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
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
理企业初次进入河南省级行政区域从业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注册地
无信用评价的公路监理企业,如无严重失信行为,均按C级对待。不接受被各省或全国评定
为D级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投标)。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
准,且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4.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或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注:以上所有查询日期均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的日期。
3.5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
3.5.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须同时具备在本单
位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公司
缴纳的社保证明。
3.5.2投标人拟派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
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
意一个月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
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17时30分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
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
“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2日9时00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投标
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
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
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
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北16号楼
联系人:牛女士
电话:0371-56562099
代理机构: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3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9838167513
邮
箱:zhhngczb@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北16号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56562117
邮箱:hkgqjtwjtc@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北16号楼
联系人:牛女士
电话:0371-565620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
3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9838167513
电子邮件:zhhngc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车
名)
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