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巴中市恩阳区新市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巴中市恩阳区金鑫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巴中市恩阳区登科商住楼小区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定标结果公示 | ||
| 招标人 | 巴中市泰达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27-53991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科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27-2222518 |
| 开标地点 |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路70号(市民之家4楼) | 开标时间 | 20260106 - 09:0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1月17日 至 2026年01月23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1095652.00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四川云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益州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总工期 51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70 日历天 | 29779440.92 | 29779440.92 | 91.52 |
| 第二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第三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云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益州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谢秋梅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2025202503202 | 建筑工程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肖蓉 | 职称证书 | GX22021026115 | 市政道路与桥梁 | 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云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益州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南充振兴产业园实业有限公司 | 南充临江新区真空产业园项目一期(地块二)设计项目 | 20230810 | 20240125 | 总用地面积约100.64亩,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 6.9 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1 亿元。 | 552550.00 | 邬毅 |
| 资中县重龙映象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资中县城乡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智慧仓储 | 20240815 | 20260106 | 智慧仓储分拣加工区,其中包括 2 栋建筑单体:仓储厂房建筑面积 29748.01 平方米,建筑高度 15.6 米;商务办公区包括一栋现代化商务服务楼,建筑面积3385.8 平方米,建筑高度 15.6 米;配套服务区:包括附属用房、污水处理等。投资估算:约 11000.00 万元人民币。 | 1381000.00 | 邓明君 |
| 巴中市泰达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巴中市恩阳区计生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 20230819 | 20240819 | 改造计生小区立面约 5000 平方米、屋顶约 800 平方米,临街店招约 400 平方米、楼道及消防等设施。 | 5233144.07 | 黄彬 |
| 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户外纺织服装名城保障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20240606 | 20260106 | 项目投资估算 10800 万元。项目拟建设用地面积约17.3 亩,总建筑面积约 17956.46 平方米。拟建设轻纺服饰基地保障房 2 栋,包含室内装修及其他配套室内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停车位、绿化、管网及其他基础设施等。 | 1688360.23 | 邓明君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云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益州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云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益州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 无 | 无 | 无 | 无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巴中市恩阳区新市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巴中市恩阳区金鑫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巴中市恩阳区登科商住楼小区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于2026年1月15日在巴中市泰达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定标会。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其中四川省康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高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0票、四川天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恒艺鼎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0票、四川云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益州城建设计有限公司)5票。确定中标人的理由:定标委员会根据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优劣、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核定核查情况、质询或核查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四川云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益州城建设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涛(组长),王钟、王希、匡亚、张艺桦。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文先生 | 联系方式:0827-5399112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方式:0827-3369366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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