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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华阳小区外围门市-20号门市公开转让(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巴彦淖尔市公司)

巴彦淖尔市 其他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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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华阳小区外围门市-20号门市公开转让(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巴彦淖尔市公司)项目编号N0109FC251954-2
挂牌起始日期2026-01-14 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1-27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华阳小区外围门市-20号门市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约55.46平方米(以实地勘验为准)套内建筑面积(㎡)以实地勘验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实地勘验为准使用期限1999年05月30日起至2039年05月30日止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产类型商铺
房屋结构以实地勘验为准所在层数第1层
房屋户型混合结构房屋朝向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装修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房产所在区域为城市中心区域,与华阳商场、瑞京大厦和五洲购物中心相邻,商业发展较为成熟。区域基础设施完善达到“六通一平”(具备道路通、给水通、电通、排水通、热力通、电信通、以及场地平整等条件的基础建设)。周边行政、学校、商业配套完善人文环境较好。周边交通方便,相邻道路均为城市主干道出入便利。(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643061.00
评估基准日2025-05-23
评估机构巴彦淖尔永昌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元)578754.90(含税价)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巴彦淖尔市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114789298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巴彦淖尔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巴烟例会【2025】1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巴彦淖尔市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房产位于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华阳小区外围门市-20号门市,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房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状况为准。

2、不动产权证书显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蒙(2018)五原县不动产权第0005057号,权利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巴彦淖尔市公司,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服务,面积为共有宗地面积11488.62㎡/房屋建筑面积55.46㎡,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05月30日起至2039年05月30日止。

3、标的状态:标的房产为闲置状态。

4、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赵先生 15114789298。

6、本次转让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意向受让方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7、本次房产转让后,转让方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8、披露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10、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

11、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转付交易价款。

3、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4、本次房产转让过程中,权属变更事宜需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仅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分别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均由最终受让方全额承担。

5、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各项税费)及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8、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赵先生 15114789298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01-14 09:00:00 至 2026-01-27 17:00:00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17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1-27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6-01-14 09:00:00-2026-01-28 10:3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赵经理
咨询电话13654781773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艾经理 18586095993
其    他勘验联系人:赵先生 1511478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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