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引水灌溉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回族自治县引水灌溉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初步设计的批复、大审审批[2024]00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厂回族自治县引水灌溉工程监理一标段、大厂回族自治县引水灌溉工程监理二标段(工程名称)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1063.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8836.34万元;建设规模:实施总干渠防护长度4230米、一分干渠防护长度 4400米、三分干渠防护长度6110米、尹家沟防护长度513米、辛半沟防护长度1028米的河渠维修加固,防护长度共计16281米;实施二分干渠恢复工程,长度为3947米;拆除重建吴辛庄排水泵站、拆除重建韩家府及王指挥屯2座水闸,维修谭台、西马各庄等24座水闸;实施二分干-民族宫-三分干连通长度 2804米、一分干-二分干连通长度1790米等县域内水系连通灌溉工程等。建设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域内。
2.2本次招标范围:
一标段:韩家府节制闸;一分干、尹家沟、二分干、(夏垫闸、一分干尾水闸、太平庄水闸)施工阶段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二标段:总干渠、辛半沟、谭台闸、一分干分水闸、三分干分水闸、辛半沟分水闸、宋各庄闸;三分干、一分干~二分干联通工程、民族宫水系联通灌溉工程、坑塘联通工程(管涵 1100m)、新建灌溉扬水泵站工程、王指挥屯闸、吴辛庄泵站、24座闸(其余部分)施工阶段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138.65万元,其中一标段:53.57万元,二标段:85.08万元。
2.4监理服务期:639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日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日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3日08:30至2025年09月0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3C/u%3E%3Cu%3E%E4%B8%AD%E5%9B%BD%E6%B2%B3%E5%8C%97%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3C/u%3E%3Cu%3E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3C/u%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书面形式向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人:刘盼,联系电话:0316-8958370。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16-8958370
电子邮箱:/
9.其他公示内容
9.1双盲要求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9.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9.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9.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9.2.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2.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
9.2.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9.2.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9.2.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9.2.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9.2.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9.2.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7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3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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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预算价范围(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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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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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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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0万(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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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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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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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m<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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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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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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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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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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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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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m<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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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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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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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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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和平北路30号、大厂县华安北路89号;联系人:刘盼,联系电话:0316-8958370,电子邮箱:/ 。
10.2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项目负责人:李志雄, 联系电话:0316-5276072;联系人:李志雄,联系电话:0316-5276072,电子邮箱:lfhcxh@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