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81]ZZXM[GK]2025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新院区、永安市中医医院后勤保洁、运送、电梯驾乘服务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的“10、管理服务费”:
10.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含职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员工培训、劳保福利(含员工健康体检及相关检测费、个人防护用具等)、住宿、制服费、劳保用品费、保洁耗材及运送工具费用、机械设备维护费、材料、器械损耗、修理费、办公费用、管理费、税金、验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如下:
(1)包含中标人员工的工资、奖金和社会保险费。中标人发放工人基础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要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价不符合本条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
10.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含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员工培训、劳保福利(含员工健康体检及相关检测费、个人防护用具等)、住宿、制服费、劳保用品费、保洁耗材及运送工具费用、机械设备维护费、材料、器械损耗、修理费、办公费用、管理费、税金、验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如下:
(1)包含中标人员工的工资、奖金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中标人发放工人基础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要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报价不符合本条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的“11、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6)中标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标准执行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其基本工资(不含按国家相关规定中标人必须支付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基数和比例为服务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明市第二医院
地址:永安市荣康东路513号
联系方式:0598-7910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0591-62623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键、东海霞、陈峰
电话:0591-62623605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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