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口腔医院其他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长春市口腔医院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其他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 CEITCL-JL-CZHW-250607;
2.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其他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医疗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1包 无油涡旋空压机 1 套 280000元 否
第2包 口内传感器(含DICOM接口) 1 套 78000元 是
5.本项目共划分2个工作包,各工作包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6.交货地点:长春市口腔医院;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内交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或备案编号告知书,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投标产品若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③证明材料;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包,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7日14时00分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