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庆市让胡路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H2025-1101
项目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预包装备案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2、不同的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报价人:(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彼此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注:以上提供证书及证明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16时00分,每日上午 9 :00至11:00,下午14:00至 16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以一个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xzh20230620@163.com,联系人:逯女士,联系电话:18245653939 。发送之后请务必电话告知代理机构,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获取文件失败的,由供应商负全责。响应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可参照使用公告附件给定格式) (3)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必须使用公告附件给定格式) 采购文件(或变更、澄清文件)将由代理机构发送至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中的邮箱内,请响应供应商自行查收。(注:收到邮件后须用所留邮箱回复“已收到*****项目的采购文件(或变更文件)并写清供应商名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查收邮件的后果自负)。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zxzh20230620@163.com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方式:
本项目以折扣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点。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固定费率报价,报价上限为≤100%,不能为负数或 0,报价超过上限或为负数或为 0 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报价需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合同约定所需的所有食材材料价款、装卸车费、途中损耗费、包装费、 运输费、人工费、配送费、专家费、保险、管理费、检查费、质保期服务费、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换货和退货费用、利润、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在内的全包价,包括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和风险的全部对价。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供应商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每月结算金额=∑(食材结算基准价×实际收货数量)×成交折扣率 举例:如一斤猪肉基准价格为 10 元,成交折扣率为 98%,则每月结算价=10×1×98%=9.8 元(即:一斤猪肉折后供应给采购人的价格为 9.8 元)
3、本项目磋商保证:5000元(一次性足额缴纳,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元;由 中标成交单位 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让胡路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大街8号
联系方式:苑队长13394595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众鑫志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路210号赛维普沃公司K栋308室、309室
联系方式:逯女士18245653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逯女士
电 话: 1824565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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