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京沪高速公路河北廊坊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2京沪高速公路河北廊坊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G2 京沪高速公路河北廊坊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 。
2.1.2建设规模:G2京沪高速公路(原京津塘高速公路)是连接北京和天津最便捷的高速通道,是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核心通道,全线建成通车于1993年,是国家“七五”至“八五”期间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也是第一条经国务院批准并部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按国际项目管理模式(菲迪克条款进行国际招标)组织建设的跨省、市高速公路,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
本项目范围为既有高速河北省范围,改扩建全长约6.8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由双向4车道拓宽到双向8车道,路基横断面宽度42m,改建范围内设桥梁119.48米/2座,通道7座,涵洞12座,一般互通式立交1座,分离式立交1座。估算总金额约7.32亿元。
2.1.3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初设批复后60日内提交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最终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后续服务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勘察设计共划分为1个标段(HBSJ-1),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及桩号
|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HBSJ-1
主线桩号范围:K35+000~K41+840
|
包括但不限于:
①两阶段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有关工程测量及管线探测、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其他专项勘察与评估、材料试验等勘察测量工作;
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养护、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服务区、外接水、外接电、房建及二次装修等)和智慧高速;
③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等勘察设计及造价文件编制;
④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编制;
⑤交通组织专项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⑥与水利、航道、部队、公路、管道、电力、给排水、通信、燃气、输油管道等交叉或并行干扰所涉及到的所有专项设计;
⑦技术设计(如有)、桥梁安全风险评估(如有)、科研配合;
⑧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施工招标图纸、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
⑨绿色公路专项设计;
⑩负责编制本项目《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构使用手册》;
?负责本项目既有公路调查与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现行高速公路改扩建设计细则及检测规程规定对本项目既有路基、路面、桥梁(含水下基础)、涵洞、通道、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进行调查与评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本公告新增3.6条: 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上午09:00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17:00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 9 时 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上发布。 招 标 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徐官屯街京津公路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董先生 电 话:13902106378 1383261900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 系 人:孟先生、赵先生 电 话:13011827609 15011407575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9.附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6.8公里的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扩容)的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凡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年度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河北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近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扩容)的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
附件2: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于产生随机抽取结果后的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在规定时间之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随机抽取结果。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程序
(一)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二)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编号及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三)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将编号1、2、3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产生本次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需要的系数(如有)
1、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一,则不需要抽取系数。
2、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二,则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1。K1 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995、1.000 共5个数值。将编号为1~5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 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1 值为0.980;2 号球代表K1 值为0.985……以此类推。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评标基准价系数K1,并当场公布。
3、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则需要抽取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K2。K2 取值范围为0.45、0.55、0.65。将编号为1~3 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 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2 值为0.45;2 号球代表K2 值为0.55;3 号球代表K2 值为0.65。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K2,并当场公布。
(五)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随机抽取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用CA数字证书进行确认,若投标人未及时在开标记录表上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评分高的优先;
(3)履约信誉评分高的优先;
(4)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企业业绩单项合同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信息、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技术建议书(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业 绩: 15 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
价计算
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1,n2=1;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2,n2=2;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标价平均值与最高投标限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评标价平均值与最高投标限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1 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价平均值×(1-K2)+最高投标限价×K2,作为评标基准价。
K1 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随机调节系数,值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 共5个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摇号随机抽取确定一个K1 值,并当场公布。(方法二适用)
K2 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取值范围为0.45、0.55、0.65。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摇号随机抽取确定一个K2 值,并当场公布。(方法三适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
相关信息核查
|
本条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EF%BC%89%E2%80%9D%E7%9A%84%E5%A4%8D%E6%A0%B8%E7%BB%93%E6%9E%9C%E4%B8%80%E8%87%B4%EF%BC%9B%3C/p%3E%3Cp%3E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详细信息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管理系统(http://***/%EF%BC%89%E2%80%9D%E7%9A%84%E5%A4%8D%E6%A0%B8%E7%BB%93%E6%9E%9C%E4%B8%80%E8%87%B4%EF%BC%9B%3C/p%3E%3Cp%3E (3)所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EF%BC%89%E2%80%9D%E7%9A%84%E5%A4%8D%E6%A0%B8%E7%BB%93%E6%9E%9C%E4%B8%80%E8%87%B4%EF%BC%9B%3C/p%3E%3Cp%3E (4)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
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暗标)
|
45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对项目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基本可行,得6分;对项目理解深入、细致,设计资料详实、总体工作思路清晰合理,根据方案内容,一般的加0-1分,良好的加1-2.5分,优秀的加2.5-4分,满分为10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对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描述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策措施基本可行,得6分;对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认识进行分析,对策措施一般的加0-1分,良好的加1-2.5分,优秀的加2.5-4分,满分10分。
| |||
工作方案编制内容及编制深度
|
5分
|
工作方案编制内容和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内容和深度一般的加0-0.5分,良好的加0.5-1.5分,优秀的加1.5-2分,满分为5分。
| |||
工作计划、质量管理措施、进度保障措施
|
5分
|
计划、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计划、措施一般的加0-0.5分,良好的加0.5-1.5分,优秀的加1.5-2分,满分为5分。
| |||
专题的管理
|
5分
|
对各专题的管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管理措施一般的加0-0.5分,良好的加0.5-1.5分,优秀的加1.5-2分,满分为5分。
| |||
重要工点方案编制
|
5分
|
重要工点方案基本可行的得3分,一般的加0-0.5分,良好的加0.5-1.5分,优秀的加1.5-2分,满分为5分。
| |||
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
5分
|
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服务承诺,保障措施一般的加0-0.5分,良好的加0.5-1.5分,优秀的加1.5-2分,满分为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1)项目负责人职称等级有提高的,加2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1项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扩容)的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业绩的加3分,最多加6分。
注:加分证明材料同资格审查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 10 ;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25 分
|
技术能力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包括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的得基本分6分,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1) 近十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奖项范围:公路交通相关);
(2) 近十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奖项范围:公路交通相关);
(3) 近十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奖项范围:公路交通相关技术)。
以上三项累计最多加4分,此项满分10分。
|
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1)每增加1项里程不少于6.8公里的高速公路改扩建(或扩容)的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6分;
(2)每增加1项里程不少于6.8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的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6分;以上两项累计最多加6分,此项满分15分。
注:加分业绩证明材料同资格审查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汇总得分保留2位小数。
2、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