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商示财磋商-2025-2号,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513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6万元;最高限价:106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8、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查认可;
9、采购范围:采购文件要求的范围;
10、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01001 |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 展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包) | 1060000.00 | 106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若企业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和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