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初、中级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18〕26号)和《关于更新各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专业目录的通知》(宁职称办〔2020〕16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1〕103号)文件规定,南京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曹奭如同志拟获得交通运输工程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现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向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反映。
公示期限: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25-83194540 ;025-83194223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