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413
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 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不符合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的第一章询价邀请第1.5第二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以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第4.3.3.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第1条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政采贷”相关信息: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55号
联系方式:13086593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
联系方式:0830-310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0-3101788
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