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第四幼儿园室内教育教学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GZCG-[2025]68号
2.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第四幼儿园室内教育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82.4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82.48万元
4.项目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第四幼儿园
5.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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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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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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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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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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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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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教育教学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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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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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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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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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3.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3.递交方式: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系统对应采购项目的指定位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资料均应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3、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4、监管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153 7329 2608。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第四幼儿园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刘安奇0316-885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华安路西侧(中医院南侧)
联系方式:张庆涛0316-8832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庆涛
电话:0316-8832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