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中心浓盐水反渗透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中心浓盐水反渗透膜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中心浓盐水反渗透膜采购项目,具体范围和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 交货期:根据买方的供货要求,15 天时间内按时进行供货。
2.3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以及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中心浓盐水反渗透膜采购项目(二次);
(001 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中心浓盐水反渗透膜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须具备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须提供 3 份浓盐水(又称零排放)反渗透膜的供货业绩合同(每份浓盐水反渗透膜合同结算发票累计数量不少于 160 支)。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页、供货清单页等信息,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结算发票无法体现数量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回用水、脱盐水装置相关的反渗透膜业绩为无效业绩;每份业绩提供对应的用户使用评价说明;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供货业绩);3.3 投标人须提供(2022 年—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5 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