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①
南安市美林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5]104号的南安市美林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安市美林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南发改投[2025]11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安市美林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南交审[2025]48号)审定。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溪美街道办事处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南安市。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位于南安市溪美街道,道路为南北走向,起点起于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人民法庭附近现状南同S213线上,起点桩号K0+000,路线途径崎峰村后沿西溪中学东侧延伸,并连通贵峰路,终点止于贵峰村附近现状G358线上,终点桩号K1+805.693,路线全长1805.693米,其中:新建道路长1113.732米,道路红线宽6.5米,新建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Ⅰ类),设计速度15km/h,双向两车道,K0+000~K1+001.538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K1+001.538~K1+805.693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善利用现状道路长691.961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照明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施工图纸和预算书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1个标段组;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1个标段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Z1 |
1 |
K0+000~K1+805.693 |
1.805693 |
本项目位于南安市溪美街道,道路为南北走向,起点起于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人民法庭附近现状南同S213线上,起点桩号K0+000,路线途径崎峰村后沿西溪中学东侧延伸,并连通贵峰路,终点止于贵峰村附近现状G358线上,终点桩号K1+805.693,路线全长1805.693米,其中:新建道路长1113.732米,道路红线宽6.5米,新建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Ⅰ类),设计速度15km/h,双向两车道,K0+000~K1+001.538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K1+001.538~K1+805.693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善利用现状道路长691.961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照明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施工图纸和预算书为准。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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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和在泉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EF%BC%89%E5%85%AC%E7%A4%BA%E7%BB%93%E6%9E%9C%E4%B8%BA%E5%87%86%3C/u%3E%E3%80%82%E5%AF%B9%E6%9F%90%E4%B8%80%E6%A0%87%E6%AE%B5%E7%BB%84%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9C%80%E5%8C%85%E5%90%AB1%E4%BB%BD%E5%95%86%E5%8A%A1%E6%96%87%E4%BB%B6%E5%8F%8A%E8%AF%A5%E6%A0%87%E6%AE%B5%E7%BB%84%E6%89%80%E6%9C%89%E6%A0%87%E6%AE%B5%E7%9A%84%E6%8A%A5%E4%BB%B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6%88%96%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zxgk.court.gov.cn/shixi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8日08时30分00秒③,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泉州市最新公布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结果。其中,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泉州市最新公布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泉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EF%BC%89%E4%B8%93%E9%A2%98%E4%B8%93%E6%A0%8F%E2%80%9C%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2%80%9D%E6%A0%8F%E7%9B%AE%E4%B8%AD%E7%9A%84%E6%9B%B4%E6%96%B0%E5%85%AC%E5%B8%83%E3%80%82%3C/p%3E%3Cp%3E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E3%80%81%E6%B3%89%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F%BC%88http://ggzyjy.quanzhou.gov.cn/%EF%BC%89%E3%80%81%3Cu%3E%E5%8D%97%E5%AE%89%E5%B8%82%E4%BA%BA%E6%B0%91%E6%94%BF%E5%BA%9C%EF%BC%88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EF%BC%89%3C/u%3E%E7%AD%89%E5%AA%92%E4%BD%93%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润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洋美村加洋425号文体旅局8楼 |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龙润湾美创意大楼711室 |
邮政编码:362300 |
邮政编码:362300 |
联系人:小陈 |
联系人:陈惠娜 |
电话:0595-86009088 |
电话:0595-86353906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276255861@qq.com |
2025年12月18日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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