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机构: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信创升级改造及推广项目已正式启动。为保障项目规范有序推进,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监理服务竞争性比选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监理机构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一、采购服务名称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信创升级改造及推广项目监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须完成对现有数智化管控系统实施全栈式国产化替代与深度适配,同步推进部分业务系统功能迭代,实现系统与国产芯片、操作系统及基础软件环境的无缝兼容、稳定运行,并将信创改造完成后的数智化管控系统全面推广至集团所属企业。
(二)监理实施依据
监理工作应遵循下列最新版本的标准、规范及依据文件:
1.GB/T 19668《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系列标准;
2.国家、行业及重庆市现行有关信息化项目监理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定;
3.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预算批复;
4.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5.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含承建单位各分包合同);
6.项目设计文件、技术方案、需求说明书及相关说明;
(三)监理服务内容
按照“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原则,保证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具体内容包括:
为更好地保证项目在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从而对本项目实施监理,通过监理单位的公平管理和组织协调,加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系统安全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控制,加强系统建设的合同和信息管理,来实现对系统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监理需求如下:
1.监理单位须紧扣项目建设目标要求,对项目全建设周期实施全方位管理、控制与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须严格遵循国家及重庆市现行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采用适配本项目特点的先进、科学项目管理方法,全面管控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核心目标,统筹做好项目建设合同履约监督与工程建设文档资料标准化管理,保障项目规范、高效、有序推进。
2.监理单位应紧扣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按项目实施、验收评估、质保期三个阶段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目标、工作依据与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全方位、规范化管控,核心工作内容包括:
(1)国产基础软硬件采购协助: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国产基础软硬件采购相关支撑工作;
(2)总集成质量控制:对项目系统总集成全过程实施质量管控,保障各模块深度适配、稳定运行;
(3)施工质量与进度控制:严格管控项目实施质量与建设进度,动态跟踪偏差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4)合同管理:全程监督建设合同履约情况,规范合同变更、索赔及纠纷处理流程;
(5)安全管理:统筹开展项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全流程安全管控要求;
(6)知识产权管理:监督项目建设全过程知识产权合规性,防范各类知识产权风险;
(7)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规范项目全周期技术文档的编制、审核、归档与移交,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可追溯;
(8)项目验收与技术培训检查:协助组织各阶段验收工作,核查承建单位技术培训的落实情况与实施效果;
(9)项目审计协助: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审计相关支撑工作;
(10)参建各方协调:统筹协调各参建单位工作衔接,调处建设过程中的各类争议与问题;
(11)质保期售后服务监督:监督承建单位落实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技术保障与问题整改,保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
监理工作贯穿项目建设全周期,各阶段严格对标建设目标履职尽责,督促承建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四)人员及监理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1)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良好的售后服务,确保实施中的信息安全,监理方须有较强的专业监理服务队伍,针对本项目需要组成不少于2人及以上专业监理团队。其中包括至少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为保证人员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要项目节点(如:系统联调、单项验收、初步验收、最终验收)必须到场;
(3)为了保证监理团队的专业水平,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以投标人公司社保参保证明为准)。
2.驻场要求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合同签订后监理服务团队人员不变并保证到场工作;
(2)在整个监理过程中,项目监理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到场工作;
(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者,扣款2000元;
(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监理单位调换其他监理人员每人次扣款500元。
(5)监理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工作时,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和制度;
(6)如经采购人及第三方查实,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与被监理单位发生非正常经济往来及其他徇私舞弊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或更换全体监理项目班子,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本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应与中标确定的人员相一致,如监理人因特殊原因在监理过程中更换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必须向采购人正式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采购人同意,更换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3.项目质量控制要求
(1)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总体建设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出具专业监理意见;
(2)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核查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3)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申报表,核查无误后签署监理意见;
(4)对承建单位提供的项目产品及服务开展验收核查,针对验收结果出具监理意见;
(5)核查承建单位现场实施状况、派驻人员配置与实施方案要求的一致性,杜绝违规施工、人员不符等问题;
(6)受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关键环节实施申请,审核合理性、合规性,签认后报采购人审批;
(7)核查承建单位各施工、开发、调试工作步骤的衔接情况,保障项目实施连贯有序;
(8)严格审核工程变更申请,评估变更对项目质量、整体建设目标的影响,保障项目整体建设不受负面干扰;
(9)妥善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事故,核查事故原因、处置方案,全程监督整改落实;
(10)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质量隐患,监理单位需第一时间向采购人出具停工建议,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签发停工令,同步告知承建单位整改;
(11)受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各阶段验收申请,核查项目验收必备条件是否达标,核查无误后签认并报采购人终审;
(12)协助采购人审核承建单位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审核完成后签署监理意见;
(13)协助采购人对验收阶段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风险评估,明确整改标准、整改要求、二次验收方式;
(14)督促承建单位依据整改要求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全程跟踪、监督整改落地全过程,确保问题闭环;
(15)监督承建单位严格落实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培训计划,核查培训内容、培训流程、培训效果,出具培训评估意见。
4.项目进度控制要求
(1)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结合本项目信息化建设特点,核查计划合理性、可行性,出具监理意见及优化建议;
(2)依据承建单位报审的阶段进度计划,制定适配本项目的进度监督、管控措施及核查方法;
(3)定期开展项目进度巡检,对比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及时受理、审核工程延期申请,明确延期原因及责任;
(4)核查承建单位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出具监理通知单报送采购人,并全程监督承建单位落实纠偏措施,确保进度回归计划;
(5)针对项目验收阶段进度安排开展审核,提出合理化监理意见;
(6)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计划、工程整改进度计划,核查可行性与合规性。
5.项目投资控制要求
(1)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项目承建合同,审核项目建设计划、设计方案中的建设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及服务标准,预判投资变动风险,出具监理意见;
(2)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及进度款支付申请,核查施工完成量、质量达标情况,出具进度款支付监理审核意见,报采购人签认;
(3)全面核查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相关变更事项,详实记录并形成工程备忘录;
(4)受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索赔申请,开展调查核实、责任判定,出具专业监理意见;
(5)协助采购人整理项目结算资料,复核项目建设投资情况,配合完成项目结算工作。
6.项目变更控制要求
(1)严格管控项目设计及实施变更,所有变更须经采购人、监理单位、承建单位三方协商达成共识,全程留痕、完整存档;
(2)及时受理采购人或承建单位提出的合同变更申请,协助梳理合同条款,保障合同、协议及附件内容的时效性、一致性;
(3)全面审查项目变更申请内容,从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可操作性多维度评估,出具监理意见及优化建议;
(4)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处置各类工程变更,规范变更报审、审批、落地全流程管理;
(5)全程监督变更方案落地实施,核查变更执行效果,评估变更是否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7.合同管理要求
(1)针对项目合同各类变更及时整理归档,形成正式项目备忘录;
(2)对项目建设阶段参建各方参与的会议、施工、整改、协调等关键工作,做好记录并形成项目建设备忘录;
(3)全程监督承建合同执行情况,定期编制监理报告,同步报送采购人及承建单位;
(4)及时协调处置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公正调查、客观分析,出具监理协调意见;
(5)定期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合同及变更条款的履约情况,针对履约偏差提出整改监理意见;
(6)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梳理、审核、签署项目相关补充协议,保障协议内容合规、贴合项目实际。
8.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要求
(1)协助采购人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文档管理制度,明确文档管理责任人员、管理标准及归档要求;
(2)协助开展项目合同审核工作,明确项目信息安全、安全施工的标准与硬性要求;
(3)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完善的项目文档管理制度、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制度执行;
(4)建议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订项目保密协议,监理全程督促落实;承建单位所有参与本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必须与所属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控人员接触范围,杜绝信息泄露;
(5)规范管理项目实施阶段产生的各类监理资料,包含开工、停工、复工监理建议、监理通知单、监理周报、工程备忘录等,做到资料完整、真实、可追溯;
(6)监督采购人、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既定标准编制、管理、留存项目工程文档;
(7)督促参建各方按约定完成验收阶段工程文档的编制、签署、归档留存工作;
(8)协助采购人梳理汇总验收材料,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技术文档、过程文档的整理、分类、规整工作;
(9)督促承建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验收规范、档案归档标准,完成全套项目文档归档工作;
(10)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文档、设备随机资料的移交工作,确保移交资料齐全、完整、合规;
(11)协助采购人记录验收专家组评审意见,逐条梳理整改要求,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问题闭环整改;
(12)整理汇总项目全周期监理文档,按采购人要求规范成册、完整移交;
(13)妥善保管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文档,做好文档备份、保密、留存工作。
9.安全管理要求
(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提供相应有效技术措施;
(2)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10.协调工作要求
(1)联合采购人、承建单位建立项目全过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沟通、协调、处置流程;
(2)与参建各方确定项目设计、实施、验收各阶段的协调方式,通过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常态化推进项目工作;
(3)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变更、争议问题,出具专业监理意见,协调参建各方达成统一共识;
(4)针对各项协调结果及时整理归档,形成正式项目备忘录;
(5)按需组织项目专题会议,针对性解决项目专项问题,形成规范会议纪要并抄送各方执行;
(6)协调采购人与承建单位就工程变更范围、内容、标准达成一致,保障变更顺利落地;
(7)沟通、协调、处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索赔事项,公正判定责任、梳理解决方案;
(8)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开展项目实施、调试、部署等相关工作;
(9)统筹协调参建各方配合项目初步验收、最终验收工作;
(10)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移交、资料移交、系统交接等工作。
11.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
(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业主方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12.监理服务工作成果:
按照重庆市政务数字化应用管理相关要求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结合《重庆市政务数字化应用开发操作指南(2025版)》(渝大数据发﹝2025﹞201号)开展相关工作,具体监理服务工作内容与输出成果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 内容分类 | 工作内容 | 服务描述 | 服务成果 |
1 | 项目实施 | 质量 检查 | 1.根据项目承建方提交的项目总体建设方案确定文件审查点,对项目承建方提供的过程文件(涵盖设计、测试、培训、验收等各阶段等)进行审查和确认; 2.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需求确认、关键测试验收点设立控制点,对该质量控制点的实施过程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并详细记录该工作内容、质量并签字确认,作为凭证; 3.针对合同约定各履约付款节点设立控制点,对该付款控制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前置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如实记录核查意见、审查结果并签字确认,作为付款审批与履约管控依据。 | 监理大纲、监理工作计划、分阶段验收记录及监理专题报告、关键文档审查意见 |
2 | 变更 审核 | 1.协同采购人或项目承建方就变更有关的申请、评估、计划、实施方案和验证材料等进行书面记录并进行备案; 2.组织项目承建方对变更做必要的风险评估,包括对项目的计划、费用、效益、质量和进度等的影响; 3.涉及合同变更的,纳入合同管理范围提供相应服务。 | 项目变更单 | |
3 | 验收准备 | 信息管理 | 对项目全过程的信息文档进行管理,记录文档各种版本、版本变更、版本评审意见和版本变更的原因等。 纳入文档管理服务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建设方案、监理大纲、监理工作计划、需求分析文档、设计文档、评审纪要文档、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重要会议记录、验收文档(含停工令、复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资产信息备案和记录等。终验结束后,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整理项目有关的全部文档,并移交采购人。 | 交付物变更记录、文档移交清单 |
4 | 验收管理服务 | 项目初验服务 | 1.评审项目承建方交付的预验收测试方案,并搞好组织协调,检查验收测试的环境和资源的落实情况; 2.检查项目承建方交付的文档和程序开发卷宗; 3.监督检查测试的有效性; 4.对验收测试结果组织评估。 | 验收初审意见、专家评审申请 |
5 | 试运行监控服务 | 1.督促项目承建方提交详细可实施的系统试运行计划; 2.协助采购人监督项目承建方的系统安装活动,观察系统运行情况,记录系统安装和运行时的结果情况; 3.检测验证系统功能、性能与合同的符合性; 4.监督系统网站运营维护情况,监督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执行情况; 5.如果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形成监理意见,协助采购人审核项目承建方提交的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 试运行方案、评审意见、试运行跟踪表、试运行报告确认单 | |
6 | 项目终验服务 | 1.协助采购人结合合同及内控制度要求制定验收流程、标准; 2.审核项目承建方提交的终验申请,并核验项目是否满足终验条件; 3.要求项目承建方提交终验方案,并审核终验方案; 4.协助采购人邀请验收专家,协调终验评审会的召开; 5.参与终验,汇总备案验收活动结果形成的文档,督促供应商解决终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最终签署终验报告。 | 验收专家评审意见确认单、项目验收报告 |
13.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1)服务期:自项目建设实施到项目最终验收为止;
(2)服务地点:重庆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4.付款方式:
结算监理服务费分两期支付。每期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应先行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合规发票后,按下列约定支付:
(1)第一期,支付结算监理服务费的95%。具备下列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已签订,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交全套监理工作成果资料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
(2)第二期,支付结算监理服务费的5%。具备下列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完成结算审计,以采购人或其委托审计机构出具的结算审计结论为准;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移交全套建设工作成果资料,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缺陷责任期满,监理服务全部履行完毕,且无未整改事项。本条所称缺陷责任期,即项目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免费质保期。
三、采购最高限价
本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比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7500元(大写:陆万柒仟伍佰元整)。该限价为包干总价,涵盖完成监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按本条约定在结算时予以折减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鉴于上述限价以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信创升级改造及推广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测算,结算时,将以该项目中标价除以招标控制价所得系数,乘以中选监理服务费据实折减;折减后的金额为结算监理服务费,且不高于本最高限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采购禁入范围,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当期有效信用查询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打印件,全部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查询结果存在有效失信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凡前期已为本项目承担方案设计、预算编制或审核服务的投标人,因先期介入可能影响竞争公正,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6.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人员要求
本项目须组建不少于2人的专业监理团队,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监理团队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2026年最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信息化建设或数字化建设项目监理业绩。(注:须提供相应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采购评审原则
(一)在满足比选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单位。总评分排名第一者为中标单位;若出现并列第一,则以报价低者中标。
(二)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的算术平均分;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形成中选候选人名单(原则上不超过3名)。
六、采购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共计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30%) | 30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 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6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再取算术平均值(不足6家则不去掉)。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且在后续评审中不得调整。 2.投标报价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以评标基准价为满分基准,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扣完为止。最终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2 | 监理大纲 (20%) | 20分 | 投标人应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对本项目各系统、各阶段进行有效分析,编制并提交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质量控制;2.进度控制;3.投资控制;4.变更控制;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与项目文档管理;7.安全管理;8.组织协调及人员安排;9.知识产权;10.监理服务工作成果。上述内容每具备一项得2分,最多得20分。投标人提供的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本条所称缺陷,是指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形:(1)项目名称表述错误;(2)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3)大纲内容前后矛盾、表述不一致;(4)仅具备框架或标题、无实质内容;(5)适用的标准或方法错误;(6)明显照搬复制其他项目;(7)其他同类缺陷。 |
3 | 监理工作计划 (4%) | 4分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编制并提交监理实施计划。计划编制须以项目总体建设方案为依据,逐阶段厘清建设任务、识别关键节点,在此基础上科学统筹工作部署与人员配置,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清晰、安排可行。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作及人员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任务节点与人员投入安排; 2.人员定位及岗位职责:界定关键岗位任职要求与职责分工; 3.监理机构及分组:说明监理组织架构、专业分组及协同机制; 4.监理服务实施细则:细化各阶段监理工作流程、控制措施与执行标准。 上述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所提供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扣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本条所称缺陷,是指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形:(1)项目名称表述错误;(2)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3)大纲内容前后矛盾、表述不一致;(4)仅具备框架或标题、无实质内容;(5)适用的标准或方法错误;(6)明显照搬复制其他项目;(7)其他同类缺陷。 |
4 | 履约能力(6%) | 6分 | 投入本项目提升监理服务能力的软件工具。投标人须以自有软件或合法授权软件投入使用,功能覆盖但不限于:1.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质量检查、验收核查、问题隐患整改闭环);2.项目监理标准化评价管理;3.数字监理工作流程管理(监理通知单、审批意见等线上流转);4.项目信息管理与项目文档管理(资料台账、归档、版本管理);5.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保密监督);6.项目周报与月报管理。须提供软件对应模块的操作界面截图。 优(具备上述功能5项及以上,各模块完整、可实际操作使用;功能覆盖质量检查闭环、流程线上审批、文档归档、定期报告生成等监理核心环节,与本项目信创监理需求高度匹配;截图清晰展示模块名称、业务字段与实际流转界面,能够支撑日常监理履职)得6分;良(具备上述功能3至4项,模块完整、可操作使用;覆盖监理主要管理环节,与项目需求基本匹配;截图清晰可辨,功能可投入实际使用)得3分;中(具备上述功能1至2项,可操作使用;覆盖环节较为单一,仅能支撑部分监理管理工作;截图可辨认,权属合法)得1分;差(不具备信息化管理工具;或仅提供宣传页面、框架介绍而无实际操作界面;或功能与监理业务无关;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未提供不得分。 |
5 | 监理团队 (30%) | 30分 | 项目团队在满足本项目人员资格要求的团队人数基础上,投标人每额外配备1名持有以下范围内任一证书的正式员工,得4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 监理员:实行一人一岗,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或软件测试工程师(高级)之一的。 除上述监理员外,拟派驻本项目监理团队的其他人员按下列岗位证书情况计分: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为电子信息或大数据智能化)之一的,每项得3分,本岗位最高得9分。 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或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之一的,每项得3分,本岗位最高得9分。 上述各项评分按以下规则执行: (1)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监理员不得兼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三类岗位均不得交叉任职,已按某一岗位计分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岗位的加分。 (2)人员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证书应为现行有效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应为投标人为拟派人员在2026年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的证明,并体现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缴费人员为拟派人员本人及对应的缴费月份。 |
6 | 监理业绩 (10%) | 10分 |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完成的信息化建设或数字化建设项目监理业绩,每提供1 项得2分,本项最高10分。上述业绩不得与资格审查阶段所提供业绩重复。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无法证明监理服务关系、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内容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七、资料提供及时间要求
请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17:00前,将密封报价函及综合材料(加盖鲜章)递交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期不予接受。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1号中山大厦21楼
联系人:姚老师,电话:023-63266696
信息系统信创升级改造及推广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docx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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