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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燕园生活区3#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深圳市 其他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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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2505494项目名称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燕园生活区3#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起始日期2025年06月26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5年07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燕园生活区3#商铺
面积/数量45.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5年(采取“2+1+2”模式)响应有效期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11个月(合计11个月,含在租赁期内,其中包括:1.合同签订之日起免1个月装修期;2.每年寒暑假清淡期免租。即每年2月和8月。)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招租底价2,250元/月(价格含税)
租金的递增自第三年起,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季付
资产用途限定其他(餐饮店)
履约条件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

2、本次商铺物业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经营场地需加装洗手间及化粪池等,须经出租方批准并按出租方要求加装;未经批准擅自加装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相关规定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出租方不对二次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3、承租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4、租赁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经营的安全规范运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承租方应按照5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计算)缴纳租赁保证金。

5、免租期:合计11个月(含在租赁期内,其中包括:①合同签订之日起免1个月装修期;②每年寒暑假清淡期免租,即每年2月和8月)。

6、租赁期满后,可以搬移的设施设备及物品承租方可搬移收回,不能拆移的装修格局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7、水、电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缴纳。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8、遵守出租方制定的经营服务范围,不得超范围经营。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同约定处罚。

9、意向承租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学校师生持深圳大学城教师卡和学生卡消费直接享受9折或以上优惠,并在收银处设置明显标识提示;

(2)对于承租经营餐饮类的承租方须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深圳大学城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3)售卖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连锁店铺同类商品价格,并不定期推出打折优惠政策;

(4)承担经营风险以及安全责任;

(5)购买餐饮业保险;

(6)无特殊情况时,保障日常营业时间;

(7)保障经营管理者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对提供的产品(服务)保证质量,如出现产品(服务)问题,经确认后将无条件接受由出租方视情节轻重及后果提出的惩罚措施(如赔偿该商品价格的十倍、赔偿医疗费用等措施)。

10、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交易条件并且签订承诺函,以保证响应本项目招租条件。

11、出租期限为5年,合同履约考核采取“2+1+2”棋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合同履行2年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评在85分(平时考核分占70%、年度考核分占30%)以上,且承租方履约情况较好(经营餐饮类商铺的,须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资格(含)以上,且连续2年无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可继续承租履行合约1年;首个续租期满后(即合同履行3年后),再次进行综合考核,若考核达到前述标准,承租方则可直接获得后续2年的承租权。如任意一次未达到考核标准,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超过两年后,从第三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3%递增。合同期满,出租方收回该物业重新公开招租。

12、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平台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3、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其他补充说明1、本项目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使用管理,有权属说明;

2、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3、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5、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6、承租方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1.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多轮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2.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本交易公告底价;

3.本交易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本交易公告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报名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报名,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2.意向承租方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意向承租方从业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意向承租方2024年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度纳税额不得为零);

5.意向承租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意向承租方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7.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为准,查询地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8.截至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正在经营的餐饮门店(自有快餐店品牌或加盟商)数量不少于30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餐饮店品牌官方或官方网站上体现的门店清单界面截图;或②各门店品牌合同(协议)或授权书关键信息页;或③可显示品牌加盟关系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2、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在有效期内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应包括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

7、“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

8、提供品牌门店(自有快餐店品牌或加盟商)数量不少于30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餐饮店品牌官方或官方网站上体现的门店清单界面截图;或②各门店品牌合同(协议)或授权书关键信息页;或③可显示品牌加盟关系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

9、意向承租方2024年纳税证明文件:

10、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1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版由交易机构提供)。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10,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人陈小姐;王先生联系方式13790752069;15626125253

出租方信息

名称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出租方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本项目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使用管理。

5、本项目不允许转租、分租。

6、本项目中的物业位于深圳大学城燕园生活园区内,物业面积18㎡,限经营文印类项目。承租方须按照限定的经营类目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扩大或变更经营类目。

7、商铺租赁合同起始时间以承租方具体入场时间为准。

8、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季租金。

9、承租方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并视为同意本公告所示条件,如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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