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5]3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及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项目概况: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江苏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程,依据《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南京城市防洪规划》及《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3~2025年)》等规划、文件,为提升流域防洪能力,扩大秦淮河流域洪水出路,减轻流域防洪压力,实施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必要的。工程内容包括:整治河道总长15.955千米,其中整治江宁区河道14.42千米,包括新开河道(含青龙山西村隧洞)9.3千米及拓浚整治九乡河江宁段河道(含盾构隧洞)5.12千米、整治九乡河栖霞段河道0.817千米、运粮河段河道0.718千米;新建大庄节制闸;加固赔建因河道整治影响的19座公路桥梁、5处铁路桥梁以及影响配套建筑物等。
2.3招标范围: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开展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监督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工程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理、监督评估并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细则、提交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承担征地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协助编写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和管理工作报告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规定的所有工作。
承担征地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征地移民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整编等工作咨询服务;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条件符合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编制移民验收(自验、初验、终验)工作计划、方案、报告及统一性检查等;协助业主组织和承办移民安置验收会议和会务等工作。
本工程移民安置涉及江宁、栖霞、秦淮共3个区5个街道,以及1处军用土地。工程永久用地2501.42亩,临时用地754.68 亩;占用军事用地地下空间306.68亩;规划搬迁安置居民123户233人,其中农村居民59户41人,城镇居民64户192人。征迁各类房屋26106.26m2;影响企事业单位24家以及交通、电力、通讯、管道等专项设施。工程初设阶段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为107075.25万元。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批复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用为1201.1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民安置专项竣工验收之日为止。(电子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填写21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资质要求: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移民安置补偿投资额≥3亿元的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安置监理或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中未明确移民安置补偿投资额的,须提供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注:资格审查业绩、评分项企业业绩、总监督评估师业绩不可兼得。。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5)信用等级要求:/
(6)总监督评估师(项目负责人)要求:a.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督评估师(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扫描件为准】。
b.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督评估师近一个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务关系证明(合同或返聘协议)。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7)其他人员要求:/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②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全国范围内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的违法行为受到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含军队系统处罚)且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处于处罚生效期的投标人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日期为准),投标人如有以上行为,作无效标处理。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6日 9时30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资质要求 |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6.总监督评估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 |
8.其他要求 | |
9.联合体投标人 |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
最高投标限价为:1201.14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
1 |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第7.3款。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其算术平均值;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10分基础上扣1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1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精确到0.01)。 | ||
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移民安置补偿投资额≥5亿元的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安置监理或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业绩的,有1个得6分,满分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明确移民安置补偿投资额的,须提供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注:资格审查业绩、评分项企业业绩、总监督评估师业绩不可兼得。 | ||
移民安置验收企业业绩(6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移民安置补偿投资额≥5亿元的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业绩的,有1个得6分,满分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明确移民安置补偿投资额的,须提供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注:资格审查业绩、评分项企业业绩、总监督评估师业绩不可兼得。 | ||
总监督评估师(项目负责人)(15分) | 1、本项目拟投入总监督评估师(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得4分;同时持有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的加4分,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加3分,此项满分11分。【须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满分11分) 2、总监督评估师(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安置监理或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者承担过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有1个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其担任总监督评估师或总监或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提供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注:资格审查业绩、评分项企业业绩、总监督评估师业绩均不可兼得。 | ||
1、监督评估机构人员中具有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的得2.5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满分2.5分) 2、监督评估机构人员中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得2.5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满分2.5分) 3、监督评估机构人员中具有住建部或水利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2.5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满分2.5分) 4、监督评估机构人员中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5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满分2.5分) 注:(1)总监督评估师、监督评估机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或执业资格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2)须同时提供项目组成员近一个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全部监督评估机构人员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务关系证明(合同或返聘协议)。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 |||
3 | 服务方案(53分) | 项目理解(4分) |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工作简介及理解。理解全面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评估服务范围及内容 (7分) |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范围及内容,监督评估机构设置及人员岗位职责。范围准确、内容齐全、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工作程序 (8分) |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工作程序正确、方法适当、制度完善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组织协调(12分) | 监督评估工作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各项控制措施得当、管理方案可行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重难点分析(7分) |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对本项目的建议。重难点分析准确,应对措施及建议合理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验收工作大纲(8分) | 验收依据、范围、目标及内容,验收组织体系和人员配置,验收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验收进度、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目标明确、内容全面,组织体系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各项措施得当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资料归集 (3分) | 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对档案工作理解全面,资料整理、归档符合规定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验收方案 (4分) | 对验收工作的理解及重、难点分析。对验收工作理解全面,工作思路可行,重难点分析准确,应对措施合理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水务局025-52367858、025-5236788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联系人:涂正浩
电话:13951661060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联系人:周芸
电话:68687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