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基坑监测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01-440604-2025-0003-03-01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基坑监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9月0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8日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附件里面没有基坑支护图纸,及基坑监测点位布置图,需求CAD版和PDF版
答:详见与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附件《基坑支护图纸》,CAD版与PDF版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2.能否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答:设计方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第三方基坑监测图纸》和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附件《基坑支护图纸》,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在中标后提供。
3.综合单价是否包含方案评审费和视频监测租赁费?
答:已包含满足本项目监测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2.2 条(4)款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 修改为: |
(4)监测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具体条款详见以下补充条款14.2.2.8,最高按合同价的 10%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还须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4)监测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具体详见以下补充条款。 |
2.《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2.2.8.2.3款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 修改为: |
14.2.2.8.2.3监测人如需要调换项目负责人,必须事先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如监测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除必须及时改正外,每出现此种情况一次, 监测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1 次。 | 14.2.2.8.2.3监测人如需要调换项目负责人,必须事先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如监测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除必须及时改正外,监测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次的违约金。监测人如因发生3.4条情形,被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监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更换人员,并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次的违约金。 |
三、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
附件:1.《基坑支护图纸》。
四、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作相应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谭工联系人:区工
联系方式:0757-86368633联系方式:0757-82298632
2025年09月02日2025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