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众•芳华别院项目(地下室、5#~10#楼、15#~17#楼、39#楼、40#楼)门窗、栏杆、扶手、钢楼梯、百叶窗工程制作及安装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爱众•芳华别院项目(地下室、5#~10#楼、15#~17#楼、39#楼、40#楼)门窗、栏杆、扶手、钢楼梯、百叶窗工程制作及安装”作如下补遗:
一、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原“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开标一览表”做在投标文件中,不单独提供。”更正为“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两份)。”
二、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开标一览表 原“3.投标文件中须装入“开标一览表”。”更正为“2.“开标一览表”共5份,其中2份共同单独密封装订以用于开标唱标,其中3份分别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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