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工程法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99004004250232) 已由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发改农经发(2025]21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田市、洛浦县、和田县和和墨洛产业园
3.项目工程规模:工程由引水工程、调节沉沙库、输水工程和灌区工程组成。其中:引水工程 包括改扩建米力尕瓦提干渠6.23公里,设计流量39.02立方米每秒,新建引 水干渠0.35公里,设计流量11.92立方米每秒。调节沉沙库为引水注入式平原 水库,设计总库容2000万立方米,正常水位1510.2米,死水位1490.8米,坝 线全长5067.57米,最大坝高29.5米。输水工程包括新建输水干渠12.04公 里,新建输水总干管1条、干管2条、供水分干管3条总长61.5公里。灌区工 程包括新建分干管3条、支管8条、分支管62条,总长134.99公里。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99004004250232001002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工程法务),【标段工程规模】: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99004004250232001002 |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工程法务) | 按照《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工程项目法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合同审查、签署及履行、变更与解除法律咨询)、法律咨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及法规解读)、争议解决(调解、仲裁及诉讼支持)、风险评估(法律风险评估与防控建议)、合规审查(项目合规性审查与风险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措施及法律支持)、政府关系与政策咨询(与政府部门沟通及政策建议),以及法务支持与培训(法律事务培训与知识普及)。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 13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法务服务业绩至少1项。 2.项目负责人(首席法律顾问)资格要求:①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②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法务服务业绩至少1项。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②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EF%BC%8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2%80%9C%E9%BB%91%E5%90%8D%E5%8D%95%E2%80%9D%E4%B8%94%E5%9C%A8%E5%85%AC%E7%A4%BA%E5%A4%84%E7%BD%9A%E6%9C%9F%E5%86%85%EF%BC%9B%E2%91%A2%E6%8A%95%E6%A0%87%E4%BA%BA%E5%9C%A8%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1%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9B%EF%BC%88%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6%8C%89%E7%85%A7%E2%80%9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A0%BC%E5%BC%8F%E2%80%9D%EF%BC%8C%E6%8F%90%E4%BE%9B%E4%BF%A1%E8%AA%89%E6%89%BF%E8%AF%BA%E4%B9%A6%EF%BC%89%E3%80%82 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1月08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2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向参加者,请在新疆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ps:/ggzxybtgowcn/)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修改、招标答疑、补充文件、通知等),均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电子文件为 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兵团不见面开标大厅)-负1楼开标一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局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1809号 |
| 联 系 人: | 翟明 | | 联 系 人: | 文宣、周刚 |
| 电 话: | 13779293763 | | 电 话: | 13319897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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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