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一期)热源厂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北经发字[2025]8号文件关于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一期)热源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新材料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宝冶(长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一期)热源厂项目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项目编号:CCS20251124FJSZ03001001(ZJR(JL)-2025-016)。
2.3 设备名称: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内,兴盛大路和福德大街交口东南侧规划供热建设用地内。
2.5 招标范围:2台30t/h、1台50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工程、 工艺管道工程等。
2.6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5月1日前安装调试完成。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最高投标限价:1582.38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锅炉B级同等及以上、压力容器D级同等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级同等及以上);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投标人以制造商身份或以代理商身份投标不作为评标依据;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由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或两个或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EpointSSO/memberLogin%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7%9A%84%E6%9C%89%E6%95%88%E6%8A%95%E6%A0%87%E4%BA%BA%E3%80%82%E5%87%A1%E5%B7%B2%E6%B3%A8%E5%86%8C%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6%8C%89%E7%85%A7%E6%8E%88%E4%BA%88%E7%9A%84%E6%93%8D%E4%BD%9C%E6%9D%83%E9%99%90%EF%BC%8C%E8%87%AA2025%E5%B9%B412%E6%9C%8809%E6%97%A508%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12%E6%9C%8815%E6%97%A516%E6%97%B600%E5%88%86%E7%99%BB%E5%BD%95%E5%90%89%E6%9E%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80%E4%BD%93%E5%8C%96%E5%B9%B3%E5%8F%B0%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7%89%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8C%E5%85%B6%E4%BB%96%E9%80%94%E5%BE%84%E8%8E%B7%E5%8F%96%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C%80%E6%A0%87%E6%97%B6%E4%B8%80%E5%BE%8B%E6%8C%89%E6%97%A0%E6%95%88%E6%8A%95%E6%A0%87%E5%A4%84%E7%90%86%E3%80%82%E5%85%B7%E4%BD%93%E6%B3%A8%E5%86%8C%E5%8F%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96%B9%E6%B3%95%E8%AF%B7%E8%AE%BF%E9%97%AE%E5%90%89%E6%9E%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3%80%82%3C/p%3E%3Cp%3E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EpointSSO/memberLogin%EF%BC%89%E5%AE%8C%E5%96%84%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90%8E%EF%BC%8C%E5%86%8D%E7%99%BB%E5%BD%95%EF%BC%88%E4%B8%80%E4%BD%93%E5%8C%96%E5%B9%B3%E5%8F%B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9A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F%BC%89%E5%BC%80%E5%B1%95%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3%80%82%E5%8F%82%E4%B8%8E%E6%8B%9B%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7%9A%84%E5%90%84%E4%B8%AA%E6%96%B9%E9%9D%A2%E5%A6%82%E6%9C%89%E9%97%AE%E9%A2%98%EF%BC%8C%E8%AF%B7%E6%8B%A8%E6%89%93%E5%92%A8%E8%AF%A2%E6%9C%8D%E5%8A%A1%E7%94%B5%E8%AF%9D%EF%BC%9A0431-88779873%E3%80%82%3C/p%3E%3Cp%3E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大开标室。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家数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新区新材料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湖开发区吉星大厦516室
联系人:付亦正
电 话:19990525343
招标人:宝冶(长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2415号长春龙翔科技产业园一号楼6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G17G18号楼1-11室
联系人:李宁
电 话:17743038488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31
10.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2
2025年12月08日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EpointSSO%E5%85%8D%E8%B4%B9%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4%B8%94%E5%AE%8C%E5%96%84%E5%9F%BA%E6%9C%AC%E4%BF%A1%E6%81%AF%EF%BC%9B%3C/p%3E%3Cp%3E(2)%E5%9F%BA%E6%9C%AC%E4%BF%A1%E6%81%AF%E9%AA%8C%E8%AF%81%E9%80%9A%E8%BF%87%E5%90%8E%E7%99%BB%E5%BD%95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EF%BC%8C%E5%9C%A8%E3%80%90%E5%AF%B9%E5%BA%94%E7%9A%84%E4%B8%9A%E5%8A%A1%E3%80%91-%E3%80%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91%E8%8F%9C%E5%8D%95%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3)%E8%AF%B7%E7%82%B9%E5%87%BB%E4%B8%8B%E8%BD%BD%E5%AE%89%E8%A3%85%E2%80%9C%3Ca href="https://***/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32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22%3E%E6%96%B0%E7%82%B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5%90%89%E6%9E%97%E7%9C%81%E4%B8%80%E4%BD%93%E5%8C%96)%3C/a%3E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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