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封市禹王台区城市管理局(开封市禹王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2025-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采购项目编号:汴禹财磋商采购-2025-7
2、项目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城市管理局(开封市禹王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2025-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最高限价:1950000.00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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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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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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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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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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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留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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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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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禹财磋商采购-20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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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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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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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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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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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开封市禹王台区城市管理局(开封市禹王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2025-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企业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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