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3850
项目编号:NXHC-2025-09/ZC-02
项目名称:贺兰县公安局2025年全体人员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61800.00
最高限价(如有):761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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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公安局全体人员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 体检 | 体检服务 | 1 | 贺兰县公安局全体人员体检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761800.00 |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的方式,最终结算按实际体检人数、体检项目据实计算,单价不得超过所列品目清单单价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61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收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含体检报告出具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提供;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15 19:00:00 至 2025-09-2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网上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投标无效。 解密工作具体如下: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时间30分钟)完成解密工作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在进行解密工作时,应使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否则可能导致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关于“不见面开标”的问题,各投标人请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获得帮助。 4.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银川市贺兰县光明西路7号
联系方式: 0951-8066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0号楼
联系方式: 18095294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孟亮
电话: 0951-80662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惠振军
电话: 18095294398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采购需求附件20250915.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