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100-04389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车辆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4时26分17秒
废标情形: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1
供应商名称:沈阳飞乐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燕山路20号(2-1-2)
中标(成交)金额:94.88(%)
评审总得分:89.32(分)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2
供应商名称:沈阳恒远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于洪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杨士乡郑家村
中标(成交)金额:100(%)
评审总得分: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1
服务类
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车辆租赁1(C23119900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18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2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2(C23119900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琳琳、任铁成、涂向阳、刘贺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每包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58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每包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3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 90 号
联系方式:郭雷024-83210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024-83961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佳忆
电话:024-83961750-8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车辆租赁项目(三次).doc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1
供应商名称:沈阳飞乐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_01.jpg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2
供应商名称:沈阳恒远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