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3506010601100641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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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①工程造价咨询具体要求为:根据《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要求,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应由 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资质且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08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44,18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5-08-08 09:30:00 |
开标地点 | 市开标厅(三)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内容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