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邢自然告字
[202
5
]
7
号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
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拍卖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邢自然 [202
5 ] 8 号
| 槐林路与兴隆街 交叉口东 北 角
| 44581.26 平方米( 66.87 亩)
| 住宅 用地
| ≤2. 0
| ≤20%
| ≥35%
| 70年
| 18754 万元
| 9377万元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1.5
| ≤ 35 %
| ≥ 35 %
| 5 0年
| |||||
备注
| 1.土地成交价款 不
包含教育配建费。 2.
根据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关于槐林路与兴隆街交叉口东北角地块用地规划条件》(邢资规高新分技字〔 2024〕024号),该宗地住宅用地面积39893.30平方米(59.84亩)、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4687.96平方米(7.03亩)。
| ||||||||
以上规划指标要求
未能
详尽之处,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
(
或意见
)
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通过信用中国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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