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文自规告字
〔
202
5
〕
5
号
经文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两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
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备 注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密度 | 绿地率 |
2025-7 | 新桥农场小长田村南 | 20345.25平方米(合30.5179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50 | 865 | 961 | 建筑高度≤24米,现状出让 |
2025-8 | 县城大十字街西北角、全来发商场东北侧(原农行地块) | 5077.58平方米(合7.6164亩) | 商业用地 | 1.0-3.5 | ≤45% | ≥25% | 40 | 1248 | 1387 | 建筑高度≤20米,不包含道路面积631.22平方米;现状出让 |
上述公示内容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和
其他组织,
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通过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2025-7号地块
为标准地出让地块,
按照《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3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
,
竞得人须先与园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方可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
见
拍卖
出让文件
。
申请人可
于
202
5
年
7
月
1
6
日至
20
25
年
8
月
5
日
,
上午
8:30-12:00,下午2:30-
5
:
3
0(公休日除外)
,
到文安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
提出
书面
申请
并获取出让文件。
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5
日
下午
4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
5
年
8
月
5
日
下午
5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定于
202
5
年
8
月
6
日上午
9时在文安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
举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2、自公告之日起,
竞买人
可
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5
、交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禁止由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
6
、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ndchina.com)
、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
http://zrghj.lf.gov.cn)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
文安县人民政府网
(
http://www.wenan.gov.cn/
)、廊坊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zfxxgk.lf.gov.cn/)
进行查阅。
7
、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8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文安县
人和路
30号
联系人:宫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16-
7835766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5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