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市生态廊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 宜宾市叙州区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东方时代广场17楼 | 15883185756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 自贡市自流井区一品湾55号 | 13909201779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园建设计、软景(绿化)设计、配套建筑全专业设计(含车库、人防、内装、幕墙等全专业)、景观构筑物设计、桥梁设计、室外活动场地(含体育及游乐设施)设计、雕塑小品设计、湖区防渗及水生态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给排水(含与水生态廊道及各地块水系的衔接、与市政管网的衔接)设计、环境照明设计、强弱电及智能化设计、LED显示屏设计、消防设计、室内外标识(含场地精神堡垒)设计、户外家具设计、车位划线及交安设计、室外设施设备美化设计等场地内一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邻市政道路的统筹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软景(绿化)工程、配套建筑及构筑物工程、桥梁工程、室外活动场地(含体育及游乐设施)工程、湖区防渗及水生态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给排水(含与水生态廊道及各地块水系的衔接、与市政管网的衔接)工程、环境照明工程、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LED显示屏工程、消防工程、标识(含场地精神堡垒)工程、雕塑小品及户外家具工程、车位划线及交安工程、室外设施设备美化工程等场地内一切与设计相关的内容以及与相邻市政道路的统筹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发包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369242882.33 | 0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025-10-16 11:33:38 | 2025-09-30 | 2026-06-30 | 2026-06-30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合格 |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 项目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南区,北临府前路、南临南二十路和南二十一路、东接南丝绸路、西临南二街 | 按合同约定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罗云 | 川1512014201517839 | / | /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项目描述 |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南区,北临府前路、南临南二十路和南二十一路、东接南丝绸路、西临南二街。 2.2建设规模:项目涉及7宗公园绿地,建设用地编号为NQ01-12、NQ02-06、NQ05-07、NQ09-01、NQ09-04、NQ05-02、NQ05-04(地块号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图为准)。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587.62亩,总建筑面积约14200㎡,其中地上配套服务驿站建筑面积约6200㎡,地上停车位约360个;地下建筑面积约8000㎡,停车位约200个;新建水系工程面积约26000㎡及配套生态驳岸约4600m;新建城市绿道约4000米及配套人行天桥5座,其中金沙江大道人行桥、外江路人行桥单跨度超过45米(具体指标均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园建设计、软景(绿化)设计、配套建筑全专业设计(含车库、人防、内装、幕墙等全专业)、景观构筑物设计、桥梁设计、室外活动场地(含体育及游乐设施)设计、雕塑小品设计、湖区防渗及水生态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给排水(含与水生态廊道及各地块水系的衔接、与市政管网的衔接)设计、环境照明设计、强弱电及智能化设计、LED显示屏设计、消防设计、室内外标识(含场地精神堡垒)设计、户外家具设计、车位划线及交安设计、室外设施设备美化设计等场地内一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邻市政道路的统筹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软景(绿化)工程、配套建筑及构筑物工程、桥梁工程、室外活动场地(含体育及游乐设施)工程、湖区防渗及水生态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给排水(含与水生态廊道及各地块水系的衔接、与市政管网的衔接)工程、环境照明工程、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LED显示屏工程、消防工程、标识(含场地精神堡垒)工程、雕塑小品及户外家具工程、车位划线及交安工程、室外设施设备美化工程等场地内一切与设计相关的内容以及与相邻市政道路的统筹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计划工期:项目施工工期为10个月,计划于2025年9月开工建设,2026年6月整体建成。若因土地报批、杆管线拆迁、环保管控、征拆(土地征拆、地面附着物征拆等)、施工场地移交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建设,则相应建设工期顺延,具体完工时间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具体开工日期以完成用地报批后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招标人有权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投标人提前完工。除工期顺延外,中标人不得主张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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