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NDL2025024-2
二、项目名称:2025年苍南县司法局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1648000(元) | 苍南县人民调解员协会 | 灵溪镇公园路1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5年苍南县司法局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重新招标) | 2025年苍南县司法局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重新招标) | 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执行 | 一年 | 按招相关服务标准执行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孔祥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清财,马晨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40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5年03月18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供应商不足三家,故作流标处理,且公告期间没有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本项目于2025年04月1日发布重新招标公告,只有苍南县人民调解员协会递交响应文件,且公告期间没有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本项目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起至今已经过三个多月,经过两次采购招标后有且只有一家单位苍南县人民调解员协会所响应本项目采购招标,且本项目服务时间紧、服务任务较重。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苍南县司法局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体育场路6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中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9972676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58702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牛山商务大厦907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维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8772079
质疑联系人:黄鹏
质疑联系方式:1367644182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苍南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