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纳木湖乡特色小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路灯采购磋商邀请书
项目概况
当雄县纳木湖乡特色小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路灯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088/%EF%BC%89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29294
项目名称:当雄县纳木湖乡特色小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路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12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128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7时45分 至 2025年09月16日 23时59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088/%EF%BC%89%3C/p%3E%3Cp%3E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11时40分
地点: 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8088/%EF%BC%89%E6%8F%90%E4%BA%A4%E7%94%B5%E5%AD%90%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1时40分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服务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 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2.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内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保持在线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否则供应商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6.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需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线上完成递交响应文件环节;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后续留意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联系0891-6911122办理。
8.本项目采用资金共管模式,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共管协议》,《共管协议》内容由采购人确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藏当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31号
联系方式: 洛先生 18015259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和谐商业街B座10楼
联系方式: 王女士 18089002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089002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