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人民政府机关 梁头镇图斑整改及地块复耕工程 (项目编号:HHZX202600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梁头镇图斑整改及地块复耕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X2026006 项目名称:梁头镇图斑整改及地块复耕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916万元 最高限价:75.91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5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链接])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2 供应商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3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本项目拟派驻项目经理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若所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5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时间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 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7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3日到 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为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并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302139169@[链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支路十七与东方红路交叉口东南40米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支路十七与东方红路交叉口东南4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梁头村 联系方式:15522899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华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支路十七与东方红路交叉口东南40米 联系方式:15302139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茜 电 话:1530213916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华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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