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腹腔镜系统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2025-36-0723
项目名称: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腹腔镜系统
预算金额:第1包:960万元;第2包:2400万元;第3包:1650万元。
最高限价:第1包:960万元;第2包:2400万元;第3包:1650万元。
采购 需求 : 安徽 省紧 密型 县 域医 共体 设备 更 新一 期项 目- 腹腔 镜系 统 ,本 项目 共分 3个 标包 , 具体 内容详 见采 购文 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 项 目的 特定 资格 要 求:
3. 1投 标主 体要 求
3.1. 1在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关境 内注 册, 有 能力 供货 的产 品 制造 商。
3.1.2制造商可以独立参加投标;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的集团公司)在中国关境内设立的仅销售本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的集团公司)产品的贸易公司也可参加投标,视同为制造商。
3.2资质要求:
3.2.1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 负责 药 品监 督管 理部 门 完成 生产 备案 的 证明 材料 ,若 未 按规 定提 供视 为 自动 放弃 中标 资 格;
3.2 .2投 标人 资格 要 求第 3.1 .2条 所述 的贸 易 公司 参加 投标 时 ,或 投标 人( 医 疗器 械注 册人 、备 案 人)在其他场所(非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贮存并销售医疗器械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若投标产品在《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但需要投标文件中提供目录或说明。
3.2. 3 若 投 标产 品为 第二 类 和第 三类 医疗 器 械, 投标 产品 须 具有 有效 的医 疗 器械 注册 证; 若 投标 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2.4 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若投标人非所投产品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无;
3 .4接 受联 合体 参 加采 购活 动的 , 联合 体应 当满 足 下列 要求 :无 ;
3 .5信 誉要 求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 4)被 市 场监 督管 理部 门 (或 工商 行政 管 理部 门) 列入 经 营异 常名 录( 未 按照 《企 业信 息 公示 暂行条例 》 (国 务院 令第 65 4号) 第 八条 规定 的期 限 公示 年度 报告 被 列入 经营 异常 名 录的 除外 )或 者 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6其他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 202 5年0 5月 23日 至2 025年 05 月30 日1 7点0 0分 (北 京时 间) 。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 、公 告期 限
自 本公 告发 布之 日 起5个 工 作日 。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