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钙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石灰窑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阳县钙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石灰窑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czfygc202601-0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凤武产业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 | |||
联系人及电话 | 叶主任 0550-628615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蔡庄小区F2商铺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1885503304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26日08时50分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睿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38781693.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徐九莉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 号) | 皖2342021202132633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安信置业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38784709.6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王林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 号) | 皖234131451305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铭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38787118.88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贾志林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12108002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95%收取。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198140元;专家评审费:6230元;论证费:无;其他费用:无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蔡庄小区F2商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855033047。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EF%BC%89%EF%BC%8C%E4%B9%A6%E9%9D%A2%E6%8A%95%E8%AF%89%E6%9D%90%E6%96%99%EF%BC%88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EF%BC%89%E9%80%92%E4%BA%A4%E8%87%B3%3Cu%3E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凤阳县中都大道与月华路交叉口西南200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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