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JSZB[GK]2025002-2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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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农夫(福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2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B区53号楼 | 5,005,000.00元 | 99.48 |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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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六谷丰登商贸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3#楼19层01办公 | 15,606,500.00元 | 99.5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猪肉、牛肉、羊肉配送服务):
服务类(白水农夫(福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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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猪肉、牛肉、羊肉配送服务 | 猪肉、牛肉、羊肉配送服务 | 响应采购方需求 | 响应采购方需求 | 响应采购方需求 | 项 | 响应采购方需求 | 5,005,000.00 |
采购包2(除猪肉、牛肉、羊肉外其他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建六谷丰登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餐饮服务 | 除猪肉、牛肉、羊肉外其他食材配送服务 | 除猪肉、牛肉、羊肉外其他食材配送服务 | 本采购包采购货物主要包括除猪肉、牛肉、羊肉外其他食材,采购清单以采购人实际发出为准。 | 中标人配送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25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第79号)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以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若有更新政策或清单,将按最新的要求执行)。所有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不得含有兴奋剂成份。有标注保质期限的品种,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供应的食材。 | 服务时间:2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 | 项 | 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15,606,5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张玮 、张祥鹏 |
评审专家: | 胡腾旭 、谢彬强 、陈银凤 、胡啟生 、宋志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采购包中标金额(2年)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计取,1000万元~5000万元的部分按0.25%计取②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科技支行;账号:100056176980010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猪肉、牛肉、羊肉配送服务:6.95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除猪肉、牛肉、羊肉外其他食材配送服务:12.25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经审查,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1)配送车辆要求:投标人为本采购包配置食品运输车辆至少3辆,其中2辆应具备冷链功能(冷冻、冷藏车各1辆),所配置车辆均不得从事可能影响食材卫生的其他运输业务。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温度的环境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为本采购包所配备的车辆情况列表(列表中应至少包含车牌号、车辆所属情况、车辆所具备的功能等)、车辆行驶证、车辆正面和车尾照片各一张、车辆具备冷链功能照片证明(须体现车牌号),并提供冷链车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投标人所配置的运输车辆为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购置发票(关键信息与车辆行驶证上信息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若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租赁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剩余租赁期限至少两年)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租赁费用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的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符合审查要求概况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该投标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2、采购包2: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
联系方式:0591-8771229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街道祥坂街6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B区)B1#楼34层05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0591-8830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卉、郑雯青
电话:0591-88308333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