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000-25934
二、项目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高铁、高速、公交、地铁、商圈宣传
供应商名称:沈阳卓越轩禹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47-2号(25-21)
中标(成交)金额:2,999,000(元)
评审总得分:90.5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高铁、高速、公交、地铁、商圈宣传
服务类
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优品”高铁、高速、公交宣传、沈阳地铁车厢广告进行品牌推广宣传、“辽宁优品”进北京及上海宣传。
服务要求: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采购人要求的的广告位置无档期不能按时投放的的情况,投标人可经采购人确认并同意后顺延投放周期或更换同等价位的其他媒介。 2、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实施用广告栏目版位等的合法性,发布后及时维护保证采购人宣传内容的完整登出及宣传价值。 3、投标人提供的宣传资料和宣传资料中所包含的创意、设计、图形、文字等以及因合作产生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图案、图像、配音、配乐、文字、专题片语、宣传片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之外的目的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整个宣传服务过程以短视频形式进行成果记录,按采购人要求在抖音或同等级主流短视频播放平台进行成果展示。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止时间及各项服务宣传周期按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按行业程序验收 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牟楠、郭晓晨、张迁、王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高铁、高速、公交、地铁、商圈宣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9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02496315-1-2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
联系方式:02431086855-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朱美娜
电话:02431086855-803
十、附件
采购文件:0703(001包二次更)宣传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高铁、高速、公交、地铁、商圈宣传
供应商名称:沈阳卓越轩禹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