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睢宁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项目 JSZC-320324-XZXR-G2025-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04 09:1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XZXR-G2025-0003
项目名称:睢宁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万元,单价限价1980元/吨。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睢宁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履行期限三年期满或累计采购费用达到预算限额,其中任意一项最先达到即为本项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如为生产厂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如为经销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投医用氧、医用液氧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5.供应商自行运输的,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有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供应商委托其他企业运输的,需提供运输企业的上述证件和委托营运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04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10。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仝惠
联系电话:0516-88380006
通讯地址:睢宁县八一西路和丰个公寓西栋高层302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fcc6dd2e-2640-4439-9ffb-e635612c2df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16-68062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新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睢宁县八一西路南侧和丰产业园1号楼306室
联系人:仝惠
联系电话:0516-88380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仝惠
电话:0516-88380006
附件:JSZC-320324-XZXR-G2025-0003采购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