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联润发大厦运营权招商公告
根据《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受深圳市南联龙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联润发大厦运营权招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交易方式实施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TYSJY-LG-2025-00027
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联润发大厦运营权招商
项目内容:
1、项目物业位置及情况
项目物业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溪村龙溪路9-2号桥头厂房(五层)和宿舍(四层)各一栋,招商面积共计6300平方米(含该物业进出口的两个门卫室)。
项目物业属于招商方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有主体消防,无房屋产权证书,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2、项目物业租赁情况
项目物业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但在项目上平台交易前已解除。目前,运营物业存在转分租情况,23户次承租人仍在使用,主要用途为办公(园区)。
3、运营年限
运营服务期限为6年,2个月免租期。
4、保底租金调整
运营期第二年和第四年的下半年均对物业市场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如市场租赁评估价上涨,自租期第三年或自租期第五年开始租金在原保底租金的基础上进行上调,具体上调价格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解除合同;如市场租赁评估价无增长或下跌,保底租金不作调整。
5、运营投入
运营方以不少于300元/平方米(即1890000元)的标准作为运营投入,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公共设施更换、环境提升等。
6、履约保证金
成交方在签订运营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方支付3个月保底租金(按成交金额计算)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运营期限结束后,经双方确定物业可交还给招商方的30个工作日内,招商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运营方。(详细项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招商底价:
利益分成方式(保底租金+物业使用率提成)
(1)保底租金:招商方收取保底租金不低于:19元/平方米/月(含税)。
(2)提成:招商方每月按物业使用率(已使用物业面积平方米/6300平方米*100%)进行提成,提成金额含税。
物业使用率在70%(含)-80%(不含)之间的,以招商项目物业面积6300平方米为基数,按0.5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物业使用率在80%(含)-90%(不含)之间的,以招商项目物业面积6300平方米为基数,按1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物业使用率在90%(含)以上的,以招商项目物业面积6300平方米为基数,按1.5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二、公告时间
公告起始日期: 2025年10月23日 00时00分00秒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式:评定分离
三、交易保证金要求
交易保证金金额:300000.00(元)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意向竞投人须在公告时间内登录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未被确定为成交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交易集团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被确定为成交方的竞投人,在签订运营协议后,成交人向交易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商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
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需向交易集团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因成交方原因,未签署协议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将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至招商方指定账户。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四、响应方资格要求
响应方意向方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此项以交易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竞投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1、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0时00分00秒
2、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3、交易文件获取地点: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https://***/ggzy/center/
4、电子标书查看工具、投标工具安装包获取(https://***/jyfw/list.html?id=jyfwjtqyysjy%EF%BC%89%3C/p%3E%3Cp%3E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2、开标地点:集体企业要素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3、谈判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4、谈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二楼谈判室
八、其他事项
(一)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商。若招商公告期满,仅产生1个意向竞投人的,项目发布流标公告后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商,但不得低于招商公告中确定的条件和招商底价。
(二)其他要求
1、异议事项:竞投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9552919,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2、澄清事项:集体企业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3、竞投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三)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中的经营权交易业务收费标准,以预计运营方运营期内总收入作为计费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5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集体企业签订运营协议。
(四)特别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1)项目物业原租赁期限已届满,但物业内有23户次承租人占有、使用及经营。竞投人须确认对物业当前现状已充分了解,竞投人同意承租后积极与次承租人沟通协商,优先考虑达成合作并接收次承租人。若达成合作则成交人应按照原租赁合同条件接收现有次承租人。若成交人不能与次承租人达成合作,需招商方清租的,竞投人需给予招商方1个月进行清租,待清租完成交付物业给成交方,若因原承租人或次承租人原因导致招商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清租完毕,成交方可与招商方协商延长交付物业时间或可选择放弃该项目的运营管理权,但招商方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且成交方不得以此要求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退还本次交易服务费。
(2)意向方参与竞投本项目视为对物业当前现状已充分了解。
(3)成交人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成交方剩余运营期限,且成交人不得虚增租赁面积、加收水电和燃气等费用,分租合同、第三方承租人(如: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需要报送相关资料给招商方。为确保招商方知情权,如有变更需要及时报送招商方。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成交方剩余运营期限,成交方在运营期间与第三方产生经济纠纷、劳资纠纷、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成交方自行承担,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特别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详见谈判文件。)
九、异议和澄清时间
异议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至 2025年10月31日 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澄清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至 2025年10月3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
竞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文件约定、委托协议约定、交易发起方关于保证金书面处置意见,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交易发起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十一、网站及媒体发布
网站地址: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重要提示:意向方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方。交易平台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意向方。
十二、联系方式
集体企业: 深圳市南联龙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系方式:0755-84817135
交易平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人:吴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5-89552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