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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清远分公司朝南国际商务中心4层柜面及办公职场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清远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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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清远分公司朝南国际商务中心4层柜面及办公职场装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业主单位(发包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中国人寿清远分公司朝南国际商务中心4层柜面及办公职场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ZDA2026GKZB-015

二、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凌先生(系统注册疑问)      联系电话: 020-81035965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133号

联系人:孔先生(需求疑问)      联系电话: 0763-3125761  

联系地址: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6层

2、招标代理机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17758670283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668号之二901-903房

3、招标监督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汤小姐

监督电话:0763- 3129123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6层

4、异议对接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63- 3129123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6层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4层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为1,110,901.87元,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46.31平方米。

本项目装修改造全过程须严格落实办公空间合规布局与高效利用要求,严格遵循国家及总公司房产管理相关规定,保障空间布局科学合理、资源集约共享。

1、依据《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用房需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科学适用、空间利用率高,普通员工办公区优先采用大开间整体布局,可采用可拆卸式隔断设计,提升空间使用灵活性与复用性,杜绝空间浪费、间隔冗余过大问题;

2、参照《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项目初步设计阶段须重点核查消防设计、节能设计、空间布局合理性、后期能耗及长期运营影响,全面贴合实际办公使用需求;施工图完成后,必须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审图机构完成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核合格证书后方可开展施工;

3、严格落实总公司《进一步提高房产综合利用效率的方案》要求,在保障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办公房产空间共享共用,办公布局紧凑集约、规整合理,公共接待、会议、便民配套等公共区域统一规划、集中共用,杜绝功能区域重复布局、闲置浪费,最大化提升房产空间综合利用效率与运营性价比。

投标人须充分响应本专项要求,施工、验收全过程严格遵照执行,未达标将不予竣工验收。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中国人寿清远分公司朝南国际商务中心4层柜面及办公职场装修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46.31平方米,对楼内部进行重新间隔、装修、机电、消防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二次结构及墙体间隔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含验收)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含平面图)、工程量清单和相关技术资料等为准,且须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施工、消防验收等住建部门要求的相关手续。

3、服务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工作。

4、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的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并通过消防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5、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杜绝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0.3%以内。

6、保修期:自竣工验收报告签发之日起2年。

7、环保目标: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的有关规定。

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10,901.87元。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网上邮件登记”的方式。办理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并盖章:(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购买文件登记表。

如采用“现场登记”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把上述资料前往办理地点: 招标代理部(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3号新塘科创园1栋1楼)。

如采用“网上邮件登记”方式办理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把上述资料和转账凭证发到邮箱(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z0402z@163.com,并联系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要求:请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https://cpmsx.e-chinalife.com:8067/ocps/anncmnt-web/webfile/index.html)注册系统操作,具体程序及说明详见网站《注册指南》。

特别说明:未完成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其后续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首次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a.进入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https://cpmsx.e-chinalife.com:8067/ocps/anncmnt-web/webfile/index.html),向招标人递交有效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材料。

b.投标人在注册审核通过后,视为注册成功,投标登记名单以招标代理处名单为准。

(注意事项: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注册,注册错误可能会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非首次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a.在招标代理处确定投标登记通过后,将以招标代理提供的名单为准并添加进项目投标登记名单中。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9时30分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00分。

2、开标开始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3号新塘科创园1栋1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等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本项目招标工作安排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或2025年财务报告或2026年1月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5、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取得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6、项目专职安全员: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有效的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说明:①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存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成功办理报名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承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13、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声明书》。

14、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①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https://cpmsx.e-chinalife.com:8067/ocps/anncmnt-web/webfile/index.html)

②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sino-daan.com/index.php)、

③金采网(网址:http://www.cfcpn.com)

④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十二、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十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并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9112010010009066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以银行保函、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招标人],担保项目为[招标项目名称],担保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保险等原件应作为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3号新塘科创园1栋1楼。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9月17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函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郑重声明: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及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依规接受招标人的处罚,且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购买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注: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先生□小姐)

固话

购买文件经办人

姓名:                     (□先生□小姐)

手机

邮箱

(请保证正确性)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注:请各投标人认真填写以上所有资料,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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