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立医院超市经营权拍卖项目
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潜山市立医院超市经营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H3GYCQ26C01024 | ||||
委托方 | 潜山市立医院 |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公告及 登记期限 | 1.公告期: 2026年9月29 日起至2026年 10 月 13日17:00 2.咨询展示: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6 年 10月 13日12:00 3.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时-11时(延时除外) | ||||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出租标的 | 面积 (平方米) | 租期 (年) | 租期总价 (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潜山市立医院超市经营权 | 74.56 | 3 | 75 | 5 | |
1、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按标的现状拍租; 2、本次拍租起拍价为3年期经营权总价:75万元。 | |||||
标的租赁 用途要求 | 超市用途为生活百货类便民超市。每日营业时间为一天24小时,一年365/366天全年营业。面向患者和职工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矿泉水、零食、饮料、冷饮、水果、生活和百货类用品。不得经营销售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烟酒等国家和医院规定的违禁商品。 | ||||
租金支付 | 承租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 潜山市立医院 一次性付清,次年租金分别在合同签订日后的第11个月内和第2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 ||||
履约保证金支付 | 按年租金的20%收取(三年期满后无息返还) | ||||
二、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 |||||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三、承租条件 |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自行前往医院内科住院楼一楼西侧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现状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每年度固定值为15万元,包含在拍卖起始价内)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一周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买受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9.承租人不得将本次承包经营的范围内容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该资产开展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本次拍租标的超市的用途为生活百货类便民超市,每日营业时间为一天24小时,一年365/366天全年营业。面向患者和职工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矿泉水、零食、饮料、冷饮、水果、生活和百货类用品。不得经营销售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等国家和医院规定的违禁商品。所售商品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采购索证、索票;做好进货验收,台账记录;商品质量符合食品销售和食用标准,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过期食品。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均须明码标价,符合物价部门和委托方相关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不高于委托方周边和本市同等规模超市的价格。 11.承租人需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经营管理、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落实超市经营范围内及门前的管理。 12. 承租人需无条件接受院方的监督管理。对有影响的投诉经核实,确认为便民超市管理不善的,予以200-500元/次的处罚,医院同时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未整改的每发生一次扣500元,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扣100-500元。 | |||||
四、承租方的确定方式 | |||||
竞价方式 |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http://***: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E3%80%82%3C/p%3E%3Cp%3E | ||||
五、意向承租方参与方式 | |||||
竞买人登记及资格认定 | 1、市场主体库登记: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链接]),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详见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2、项目登记:意向受让方注册登记成功后,页面跳转至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页面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3、交易保证金缴纳:项目登记成功后,意向竞拍人应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文件,等待拍卖人审核。资格审查文件包括《拍卖规则》等交易文件,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竞拍资格审查通过后,竞拍人应自行下载拍租文件。意向竞拍人请于2026年10月13日12时前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若是单位报名从单位账户转,若是自然人报名从自然人本人账户转)将竞拍交易保证金以网银转账形式,足额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下竞拍保证金收款账户(任选其一): ①户名: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子账号:225009320951000002004749; ②户名: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子账号:6232811680000499229; ③户名: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市支行;子账号:9340860131592088880000103; ④[户名: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子账号:20010306662166600000017000111; ⑤户名: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子账号:178255441287。 意向方不得以现金形式或由他人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起航社2号楼1806室《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领取人须持竞买登记报名时留存的有效证件原件办理领取手续;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理人除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外,还须出具经竞买人签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竞买人登记报名时的有效证件原件。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2.若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在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退还。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②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③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④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⑤竞买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起航社2号楼1806室,联系电话:13855616360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七、拍卖服务佣金收取 | |||||
详见《拍卖规则》 | |||||
八、其他说明 |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代理机构名称)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链接] ),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本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
九、联系方式 | |||||
1.委托方:潜山市立医院 地址: 潜山市梅城镇太平村金家河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柯先生 0556-8172676 2.代理机构: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起航社2号楼1806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13855616360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潜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370号 联系人及电话: 汪先生 0556-8960395 | |||||
十、附件 | |||||
1、《拍卖规则》; 2、《电子竞价须知》; 3、《网络竞价告知》 |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 | |||||
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
潜山市立医院
2026年 9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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