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960
二、项目名称: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联合体成员: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 | 成都市顺城大街269号1栋1单元 | 1,960,000.00元 | 98.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联合体成员: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0030300 | C20030300 法律咨询服务 | 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法律咨询服务 | 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 负责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规定,正确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咨询人申请援助,转办市民通过省12345热线反映的有关法律问题,协助处理市民关于12348热线的投诉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 投标人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在工作日常驻项目服务点位,负责根据各服务板块和服务点位的实际需求,合理调配专席和热线坐席服务力量,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及时回复中国法网、12348四川法网留言咨询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慕琼(采购人代表)、赵翀、殷立勇、薛江、张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收费标准【100万(不含)以下费率:1.5%,100万(含)-500万(不含)费率: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下浮50%收取;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2,00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000025210200069279。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20030300 法律咨询服务。
4、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028-86750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028-84638556、84882960转663;028-61375575转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朝钢、可浩、唐荣、苏怀林
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63;028-61375575转612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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