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采购第三方全球企业股权数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采购第三方全球企业股权数据
项目编号:QDYK202507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福嘉、田宇
项目联系电话:0532--80886378、 0532-82955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福嘉、0532-80886378;田宇 、0532-829557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福嘉、0532-80886378;田宇 、0532-82955777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DYK20250724
2、项目名称:采购第三方全球企业股权数据
3、包组划分:1个包
4、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5、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6、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7、采购需求:其他补充事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服务要求
1、技术参数
(1)数据库包含境内外企业数量不少于1亿家,覆盖不少于15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外企业数量不少于8千万家。
(2)数据字段至少包含以下字段:
1)公司名称
2)公司代码(能确定公司唯一身份的代码,例如我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其他国家注册编码、业内广泛使用的编码等)
3)公司运营状态
4)公司所在国家
5)股东名称
6)股东公司/个人代码(能确定公司/个人唯一身份的代码、例如我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其他国家公司/个人注册编码、业内广泛使用的编码等)
7)股东运营状态
8)股东所在国家
9)股东类型:公司/个人/其他等
10)股权比例
11)数据更新时间等。
(3)企业股权数据需包含持股比例0.01%及以上的所有股东,股东类型至少包含企业股东、个人股东。
(4)数据传输方式:
按照数据传输要求提供全球企业股权信息数据部署至海关服务器,供海关人员在海关内网使用。
数据传输:提供SFTP(Secure File Transfer Protocol)用于数据传输,以及月度更新。当数据文件递交到SFTP时,提供邮件通知方式进行文件到达通知。首次递交全量数据。
数据加密格式:可提供非对称加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
数据传输格式:可提供数据分包,增加文件个数,避免传输文件过大。
(5)数据更新频率
月更新。
2、采购要求
(1)要求供应商能够及时、稳定、可靠提供全球企业信息落地数据。
(2)满足海关对外部数据集成的技术指标。中标方应提供数据使用手册,培训资料等。
(3)全球企业股权数据中股东名称、股东类型为具体、明确信息的占比90%以上。
(4)为确保能与海关其他数据关联,供应商需提供免费的数据清洗和整合服务。
(5)中标人中标本项目后,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
1)第一笔预付服务费:合同签订生效后,且首批完整数据落地,经甲方验证数据质量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款项,作为预付服务费用于抵扣将来实际发生的服务费。
乙方提交单据:发票(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首页及盖章页(复印件)。
2)第二笔进度服务费:8个月工作量完成,由中标人提供入海关总署大数据池的落地数据量及对应落地时间的证明材料,经与海关大数据池中数据实际入池情况对应符合后,且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进度服务费。前两笔服务费累计不高于中标金额的80%。若不足80%的,按实际金额支付;若达到或超过80%的,按照80%支付。
乙方提交付款单据:发票(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合同首页及盖章页(复印件)。
3)服务费尾款:最终验收通过后,采购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本项目合同条款审定的本项目最终服务金额,扣除各类违约扣款后差额进行支付。采购方根据本项目最终服务金额与已支付服务费(预付服务费+进度服务费)的情况与中标人进行结算。若已支付服务费<本项目最终服务金额,采购方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本项目周期服务金额和中标人开具等额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尾款。若已支付服务费≥本项目最终服务金额,则按财政管理规定做好后续结算处理。
乙方提交付款单据:发票(原件);合同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首页及盖章页(复印件)。
(6)责任、义务和罚则
1)服务质量评估
服务质量评估主要针对中标人的运营服务管理水平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服务响应、服务过程质量、培训、数据安全等方面。服务管理质量评估分值满分为100分。
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评估分值应不低于80分,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季度考核分值 | 违约金 |
<60 分 | 20 万元 |
≥60 分<80 分 | 10 万元 |
≥80 分 | 0 |
季度问题,在验收前完成整改的,可不扣违约金。
服务质量评估分值<60分的视为中标人运营服务能力不合格,每个自然年度连续2次或累计3次服务管理质量评估分值<60分的,在扣除违约金基础上,招标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责令中标人退出运营服务。
服务质量评估评分标准如下:
一级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指标权重 | 评分标准 |
服务响应 | 响应时效性 | 10 | 及时响应合同需求,以及团队组建、临时任务等其他要求的得10分;每延期一周响应扣2 分,扣完为止 |
需求满足情况 | 10 | 方案完全响应并满足合同需求的,得满分;未满足合同需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需求如发生变更,以甲方认可的最终版本为准) | |
服务过程评估 | 考核指标达标率 | 10 | 根据合同考核指标项的完成比率评分,即得分=10*完成的指标项数量/全部指标项数量 |
交付质量 | 20 | 根据合同交付成果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满分20分;并按以下方式扣分,扣完为止:①由第三方监管机构、测评机构或内部质量核查人员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每发现1 项扣1 分;②被使用单位发现并查证的有责数据质量问题,每次扣2分;③被使用单位发现并查证的有责其他交付物使用问题,每次扣2 分;④由第三方监管机构、测评机构或内部安全核查人员发现的安全隐患,每1 个隐患扣1 分;⑤被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每1 个隐患扣5 分;⑥合同交付验收未通过的,每次扣5 分;⑦要求整改的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每项每延迟一周扣1分。 | |
交付时效 | 10 | 数据按时完成交付得10 分;每延期1 周扣2 分,扣完为止; | |
服务沟通 | 10 | 服务沟通及时顺畅、满足要求,得10分;团队人员沟通态度、效率低下问题,每被投诉1 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问题解决 | 20 | 对各类事件、故障和问题及时响应并处置解决,得20 分:①紧急事件、故障和问题应30 分钟内响应,8 小时内解决;未按时响应的每延时10 分钟扣2 分,扣完为止;未按时解决的每延时1 小时扣2 分,扣完为止②一般事件、故障和问题应24 小时内解决;未按时解决的每次扣2 分,扣完为止;③包括新需求相关问题在内的其他问题应当当天响应、一周内解决;未按时解决的每延迟1 周扣1 分,扣完为止。 | |
培训 | 日常培训服务 | 10 | 应甲方要求提供专业培训服务,得10分。无法按要求提供培训,每次扣2 分,扣完为止。 |
数据安全 | 数据安全保障 | N/A | ①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被甲方单位及领导通报的重大责任事故,扣50 分;②发生严重数据泄露事件,扣50 分;发生较大数据泄露事件,扣20 分;③受到安全攻击致使业务受到严重影响的扣50 分,受到安全攻击致使业务受到较大影响的扣20 分。 |
合计 | 100 | 含加分、扣分的总分最高为100 分 |
2)重大事故违约金
投标人应提供无条件响应本项违约责任要求的承诺函。中标人在履行运营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时,由第三方监管机构界定责任边界和严重程度,招标人将依据事故严重程度计算重大事故违约金,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视中标人责任情况采取终止合同、将该中标人报财政部门备案、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重大事故违约金按以下方式确定:
序号 | 问题描述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因运营服务的人为失误导致服务中断 | 5 |
2 | 依据本招标要求未能履行具体条款 | 10 |
3 | 因运营服务的责任事故导致服务中断 | 10 |
4 | 因运营服务的责任事故导致数据丢失 | 20 |
5 | 因运营服务的责任事故导致数据泄露 | 20 |
6 | 因运营服务重大责任事故导致数据无法使用 | 40 |
3、商务条件
(1)报价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运输、包质量、包工期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响应供应商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获得成交资格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一经中标,投标报价作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服务期限
按甲方要求。
(3)交货及验收方式
按甲方要求
(4)付款方式
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人以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支付方式为转账。若中标人出具虚假发票,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标准
中标人所送物品需与招标货物名称、规格保持一致。保证物品的完整性,无损坏、无变形等。
(二)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
营业执照、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查询、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1.开标时,供应商应当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价低于本次平均报价30%视为供应商恶意低价,价格不予认可。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单位。
(四)递交材料方式:
各供应商应将报价单、信用查询、证明资料等上述材料一份密封(请务必于快递封面或密封材料封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如未注明青岛海关可拒收快递!!),于2025年8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可当面递交或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快递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中国海关,快递员放后勤管理中心报箱即可),联系人:赵福嘉、0532--80886378,逾期不再受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