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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无城镇碧桂园钻石湾天麓苑101(菜市场)商业用房交易公告

芜湖市 其他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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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无为市无城镇碧桂园钻石湾天麓苑101(菜市场)商业用房出租项目编号N0122FCZZ260046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月9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1月22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无为市无城镇碧桂园钻石湾天麓苑。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所在层数1-2/2
租赁面积2,498.9平方米租赁期限8年;租赁期限自实际移交日起顺延对应的装修期限及培育期限的次日算起,具体移交日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最迟不超过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
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年度支付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及培育期限装修期限2个月,培育期限3个月。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原租赁期限已到期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出租标的周边有鼓楼小学等,商业气氛浓厚。
其他情况1、出租标的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无为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出租事宜出租方已取得全权办理对外出租的权利。2、出租标的结构为钢混结构,东侧建有一部玻璃电梯,通水通电。
评估情况评估价8年期租金评估价格为人民币1,919,200元
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1日
评估机构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8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919,200元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无为市瑞泉水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2WGU0C7J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东方家园A区15幢四楼

法定代表人:夏暘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无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用途及经营业态

(1)用途:商业。

(2)经营业态:菜市场、超市(含生鲜超市)等民生类商业业态。

2、特别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最迟不超过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2)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截止日提前3个月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标的交割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租方若存在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现有摊位及商铺的租赁等情况,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自行承担各项经济、法律风险。

4、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移交后,与出租标的相关的一切消防、安全、资产完整等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承租方装修、改造等原因造成资产破损、漏水等房屋问题,承租方自行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价款。

6、意向竞租方承诺:竞得标的后,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及出租方要求,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及场内布局。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经营业态,若确需改变,须经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标的装修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所有经济、法律和安全风险;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风险防范标识,安全施工。

8、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承租方擅自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及其他投入,而形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如经营菜市场,承租方须配备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保安不少于2人,保洁不少于2人。若出租方检查发现不达标,承租方须按期整改,如按期整改不到位或发生3次不达标,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确保出租标的东侧玻璃电梯安全维保维修,正常使用,承租方自行承担出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所有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风险。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是出租标的的实际管理人,对在出租标的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高空抛物、意外摔伤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及时采取加固或者修缮治理等排险解危措施,所需治理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需要撤离的,承租方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撤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升级改造(包括不限于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均须向出租方申报升级改造方案,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标的升级改造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所有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风险;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风险防范标识,安全施工。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不得对外整体转租出租标的,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内相关摊位或商铺或配套业态区域进行分租,租期不得超过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时间,租金收取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出租方有权对分租合同进行检查,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拒绝接受出租方检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不得利用出租标的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出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文明办、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规定合法经营、文明经营、文明管理,积极参与文明市场创建活动,文明创建等费用自行承担,不得采取暴力手段管理出租标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如经营菜市场,每个合同年度末,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菜市场入驻率进行考核,如未达到60%入驻率,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9、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出租标的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约定的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将出租标的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对在承租期间的装修改造费用等投入不要求补偿。

21、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2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自行注销承租方关于出租标的相关的一切证照、账户等,结清相关费用,停止以出租标的名义的一切媒体宣传活动,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23、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2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2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cjex.com),如有疑问请致电(季经理 0553-6922788)咨询。2、承租方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②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承租方签字。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竞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3117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竞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出租底价视为出租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1月12日10:00至2026年1月23日10:00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标的咨询季经理(0553-6922788)
技术支持姚经理(0553-3117532)
咨询时间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为分公司(无为市长江路和景苑S4幢(长江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向北50米))
其他

特别 声明

无为市无城镇碧桂园钻石湾天麓苑101(菜市场)商业用房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无为市瑞泉水产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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