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2026年度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第三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155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第三方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开展经开区PM2.5、PM10与臭氧污染特征及成因分析研究,推进秋冬季PM2.5深度治理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建立“研判、排查、整改、评估”的工作机制,结合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在线数据及入户排查等方式,开展专家团队驻场跟踪研究,保障经开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空气质量研判分析、污染源巡查、重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指导、祭祀焚烧及秸秆管控专项督查、走航监测服务、污染源专项诊断评估服务、经开区异味专项服务、减污降碳协同服务等。
二、技术要求
(一)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现状分析,各类实施方案编制或管控措施制定,空气质量分析评估报告,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污染源巡查、污染成因分析(含异味分析及溯源),工作完成情况及做法总结。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开展空气质量研判分析:提供各类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支撑工作。实时关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污染趋势进行实时研判分析,利用微信平台第一时间发布相关管控和实时调度信息,明确管控措施,督导各部门管控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期间每日提供数据分析日报,每一次污染过程提供污染成因分析报告。做好工作日报、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工作。
2.开展污染源巡查:组建专业化巡查服务团队,建立“复查-整改-督办-评估-销号”的工作体系,开展以沈辽西路、沧海路、化工园点位为核心的环境空气质量问题排查工作。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清单,根据巡查、排查成果建立符合上级部门要求的污染源信息清单。服务期间每月提交巡查报告,分析问题整改情况。
3.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指导工作。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和企业实际需求,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对非最低等级企业的评级材料进行现场核查,逐个企业现场核对应急减排措施对应的生产线、生产工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并形成核查报告。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对经开区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进行修订(预计500家以上)。
4.开展祭祀焚烧及秸秆禁烧管控专项督查:开展经开区祭祀焚烧及秸秆禁烧专项督查。提供编制经开区年度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技术支撑,开展秋冬春季秸秆禁烧管控巡查工作,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形成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日报。在传统烧纸祭祀重点时段,根据风向逐日发布重点管控区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5.走航监测服务:利用走航车对VOCs排放重点园区、重点涉VOCs企业进行走航监测,确定园区的VOCs重点排放点位及主要VOCs物种,同时根据采购方工作需要,对重点区域开展颗粒物走航,并提供走航监测报告。
6.污染源专项诊断评估服务:服务期内组织不少于 3 人的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团队对采购方要求的涉气重点企业开展废气治理专项诊断评估,对标区域规划环评、企业环评、最新行业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状况进行诊断评估,逐个企业制定《废气专项诊断技术评估建议书》提出治理建议或管理重点,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为管理人员加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7.经开区异味专项服务:结合信访投诉案件筛选异味投诉重点高发区域,制作异味溯源地图,利用无人机、便携式异味检测仪等手段,开展现场排查,建立排查清单。模拟污染过程,确定污染源潜在源区,形成污染源轨迹分析报告。
8.减污降碳协同服务:根据减污降碳的总体要求,开展减污降碳协同路径研究,针对清洁取暖开展减污降碳效果分析,统计汇总区域内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服务。
(二)预期工作成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形式及成果 | 成果数量 |
1 | 空气质量研判分析 | 提供编制经开区年度管控方案 | 1个 |
提供制定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管控季度方案 | 4个 |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及反馈工作落实成效的简报 | 1000条 |
提供数据分析及工作落实日报 | 365个 |
提供数据分析及工作落实周报 | 50个 |
提供数据分析阶段结果,空气质量研判分析及工作落实结果月报 | 12个 |
污染过程分析报告 | 30份 |
2 | 污染源巡查 | 污染源现场排查工作,建立不少于2000家污染源信息数据清单,出具不少于24份巡查报告,分析问题整改情况。 | 2000家24份 |
3 | 重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指导工作 | 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 | 8家 |
按照上级单位要求,修订重污染应急预案 | 1个 |
按照上级单位要求,修订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不少于500家) | 500家 |
4 | 开展祭祀焚烧及秸秆禁烧管控专项督查 | 提供编制经开区年度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 | 1个 |
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形成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日报(不少于150份) | 150份 |
在传统烧纸祭祀重点时段,根据风向划定重点管控区域(不少于20项) | 20项 |
5 | 走航监测服务 | 开展VOCs及颗粒物走航监测工作,平均每两周开展一次,并提供走航监测报告 | 30次 |
6 | 污染源专项诊断评估服务 | 开展废气治理专项诊断评估,形成《废气专项诊断技术评估建议书》 | 40份 |
7 | 经开区异味专项服务 | 结合信访投诉案件筛选异味重点区域并制作异味溯源地图(不重复制作,不少于5张) | 5张 |
建立异味污染源排查清单(实时更新) | 1个 |
形成异味污染源轨迹分析及溯源报告 | 1份 |
8 | 减污降碳协同服务 | 统计汇总区域内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时更新) | 1个 |
按照上级单位规定的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服务。 | 1项 |
(三)保障要求
1.人员要求。应确保能满足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团队中常驻派谴人员至少11人(项目负责人1名、环境管理技术负责人1名、环境资料信息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技术人员4名、现场巡查人员4名),其他人员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随机调配,提供服务保障。
2.设备要求。为实现服务目标,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至少配备以下设备,设备可以为投标人自有资产也可以是投标人租赁资产,服务期满后设备仍归中标供应商所有。服务过程中,设备出现任何故障、损毁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配备运行良好、保险齐备的颗粒物及VOCs走航车。其中颗粒物走航车具有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功能,VOCs走航车具有TVOC监测功能。合同期内全时段为采购人服务,车辆运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2)配置1台无人机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具备机动、快速溯源优势,定期对区域进行全面监测溯源,有效补充空白监测区域;同时结合无人机高空快速取证,尤其对人员难以快速到达的地方开展侦查,留存影像资料,为后期管控提供第一手资料,保障甲方工作安排需求。
(3)配备运行良好、保险齐备的巡查车辆4台,合同期内全时段为采购人服务,车辆运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4)至少配备1台FID和2台PID便携式VOCs监测仪、2个便携式风速仪和2台便携式异味检测仪,以便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精准溯源。
(5)中标供应商负责配备自己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以及2台打印机、1台综合打印复印机,1台扫描仪,以满足驻场服务人员办公需要,所有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本项目须网络递交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21号
联系方式:024-25365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
联系方式:024-22894260
邮箱地址:3869947252@qq.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404201052504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淼、王君君
电 话:024-22894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