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20250723095424
二、合同名称:池州市青阳县水权确权项目
三、项目编号:CZB42025066
四、项目名称:池州市青阳县水权确权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池州市水利局
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1号
联系方式:0566-2819096
供应商(乙方):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771号
联系方式:150563960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水权确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结合青阳县实际制定用水权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与期限、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等,指导生活、工业、农业等取用水现状调查,开展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及数据复核。合理确定确权层级及范围,依托信息化系统完成用水权分配登记,开展用水权分配工作验收等工作(含业务培训、基础数据调查、数据填报、资料整理等全过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明确区域水权分配。明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已开展的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成果,明确水量分配方案批复的可用水量,作为区域在该江河流域的用水权利边界。按照安徽省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方案明确区域地下水管控指标,以确定下来的地下水可用水量,作为区域的地下水用水权利边界。
取用水户的取水权。对青阳县区域内现有依法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取用水户),在严格核定许可水量的前提下,通过发放的取水许可证作为取水权。结合现状区域已批复许可总量和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开展区域取水权合理性分析,审批的取水总量不得超过下达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审批的地表水取水许可总量不得超过地表水可用水量,审批的地下水取水许可总量不得超过地下水用水总量管控指标。
灌溉用水户用水权。主要包括池州市青阳县内灌区、农村集体组织的塘坝等供水范围内的农业用水户,应结合农业取用水特点、监控计量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农业用水权分配层级与确权对象,分类施策进行水权确权登记。
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电子登记。按照安徽省水资源管理系统要求,结合青阳县现有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将用水权分配成果录入用水权分配系统,核发水资源使用权电子凭证。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369000.00元
合同金额:369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地点:池州市青阳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附件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