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4.73
最高限价(万元):44.73
采购需求:防褥疮床垫5张、一次性支气管镜成像系统1套、喂养泵5个;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1套;医用低温冰箱6台、医用冷藏冰箱2台、液氮罐2个、荧光定量仪1个、移液器5个、蓝光切胶仪1个、恒温水浴锅2个、细胞房真空吸液泵1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套;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三年 标段2:合同签订后三年 标段3:合同签订后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一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二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三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02 06:00至2025-07-0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