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1、由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最高限价:1173156元; 更正为:最高不超过《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冀价经费字【2002】6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5%。 竞争性磋商文件: 2、由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3.3.4最高限价:1173156元; 更正为:最高不超过《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冀价经费字【2002】6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5%。 3、由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申请及附录(一)磋商申请函1、总报价为 元人民币; 更正为:总报价《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文件的 %(大写:百分之 )。 (二)磋商申请附录中总报价;更正为:《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文件;报价单位:由人民币元变更为%。 4、由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三、报价明细表内容;更正为:格式自拟。 5、其他事项不变。 请各位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正公告中重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因未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造成无效投标(响应)等后果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