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就鹤岗分行2026年雪雕制作项目进行采购。
第一部分 项目名称
鹤岗分行2026年雪雕制作项目
第二部分 采购编号:HW-2026-001
第三部分 项目情况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供应商应具有的认证(资格)证书:
供应商承接本项目人员的最低人员数量: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具备证书的人员数量: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
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供应商数量: 1
公开招标选型入围项目填写以下斜体内容,否则请删除
本次入围供应商数量: X家
N>X时,入围1家
N=X时,入围1家
N≦2时,重新招标
N指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的数量
服务类项目需求
服务(入围)期限 年,
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3月4日
服务内容、标准与规范
(1)项目施工:施工方须严格依据地方政府提供的雪雕设计图进行制作,并在其整体造型、指定区域,有机融入我行品牌标识(Logo)、金融业务相关产品等宣传元素。
(2)宣传集成:确保银行宣传内容与雪雕艺术效果协调统一,不破坏原设计美感。宣传元素的材质、色彩需适应低温户外环境,确保整个展期内清晰、牢固、完好。
(3)宣传期结束,由施工方负责拆除。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南翼桥对面LED大屏幕侧面(具体地点以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服务质量
(1)质量保证:雪雕主体在约定的展期内应保持形态完整,无明显融化坍塌、严重变形。
(2)维护保修: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地方政府规定的展期结束止,施工方需提供定期巡查维护服务(每周不少于一次),确保银行宣传元素始终清晰可见、无脱落损坏。如因施工质量或材料问题导致宣传元素损坏,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修复。
(3)应急处理:遇极端天气等突发情况导致宣传部分受损,应配合进行应急抢修或更换。
服务方案
维保类项目(维保设备品牌、型号、数量、维保期限、设备所在地、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时间、维保人员数量和资质)
(1)雪雕主体:尺寸、造型遵从地方政府设计图。
(2)银行宣传部分:结合设计,在合适位置设置展板或雕刻区域,用于展示金融业务相关产品等宣传元素。
货物类项目需求
数量:1个
外观尺寸:12*4*5
交货时间:2026年1月26日
施工类项目需求: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制作、安装及宣传内容集成工作。
(2)交货时间:于2026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场安装并通过我方验收,确保项目按时对外开放。
其他需求
付款时限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项目全部完工,经我方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额款项。
供应商在结算时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
第四部分 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如为资格后审,可适应性修改】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多于综合评分前X名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第五部分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3.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1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13.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XX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第六部分 提交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邀请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7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项目采购文件”。请使用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zhhgcg@163.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①公司名称全称、②经办人姓名、③联系电话、④电子邮箱,邮件附件提供第3项中的9项材料,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报名材料咨询电话:0468-3439327。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有授权人时适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股份占比达25%(含)的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承诺书,供应商针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第2至5项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意思表述明确,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的扫描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单位公章,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应答将被拒绝。(注:报名审核通过后的报名材料须胶装后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
4.领取文件免费。报名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邀请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详见邀请文件。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邀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报名材料(分别胶装)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解放路194号中国银行418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68-3439332
举报邮箱:jcbwbhg_hl@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解放路194号中国银行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工农区东解放路194号
邮 编:154101
联 系 人:吕文兵
电 话:0468-3439327
电子函件:zhhg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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