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中心城区及连州市区、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之佛冈县公共供水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澄清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冈县城乡饮用水服务中心委托,对清远市中心城区及连州市区、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之佛冈县公共供水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1.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修改为“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当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1.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承接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任一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资质;(3)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修改为“承接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任一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若本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内容。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佛冈县城乡饮用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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